11月18日上午,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全体人员集体学习教育部新近印发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学习活动由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人事处副处长吴建伟主持。
会议强调,此次出台的《准则》及《意见》是结合新时代、新要求、新形势、新问题制定的高校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是深化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体现。引导广大高校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争做“四有”好老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会议要求,全体同志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把《准则》及《意见》精神落实到人员招聘、职称评审、教职工考核、绩效工资发放等人事管理具体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人事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提高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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