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现将推荐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
1.推荐对象: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推荐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优秀专业人员。
获得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
2.推荐名额:限额推荐,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2名(含附属医院3名),各单位限推荐1名候选人(每个附属医院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优先推荐。
三、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1.各单位推荐人根据附件1要求,填写《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并整理相关材料。
2.各单位在审核申报材料后,于5月21日上午12:00前将《登记表》、附件材料连同推荐人选考核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金明校区办公楼605室),电子版发到师资科信箱:hdszk@he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3.此次选拔工作使用“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系统”(http://dtr.haedu.gov.cn)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及报送。待学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后,由推荐人登陆管理系统进行填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斌 杨光
联系电话:0371-22199595
电子信箱:hdszk@henu.edu.cn
附件:1.推荐材料整理及报送要求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3.获奖证书复印件清单(样式)
4.著作、论文复印件清单(样式)
人事处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