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豫人社〔2018〕37号)和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才〔2017〕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满足《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各类人才。
二、认定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3.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引领和带动我省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突破或提升。
4.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认定分类及标准
高层次人才认定分为3个层次:顶尖人才(A类人才)、领军人才(B类人才)和拔尖人才(C类人才)。具体见《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分类及标准》(附件1)。
四、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积极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符合上级文件要求。并请于2020年7月18日下午6:00前将以下材料按照要求报送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金明校区办公楼612室),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1.《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信息登记表》(附件4)1份及电子版。
2.《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一式2份(正反双面打印,所在单位推荐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并盖章)及电子版。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纸上)1份及扫描件电子版。
4.申报层次所需条件对应的支撑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文件、项目合同、业绩成果鉴定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扫描电子版。
以上材料3和4的扫描件电子版合并成一个PDF文档。
五、其他
根据河南省有关精神,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按照常态化、相对集中原则办理。对于符合文件规定硬性条件人员,可以直接认定,随时申报。以“相当层次”申报需经专家研究认定的,需根据省教育厅安排集中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焦 凡 张学亮
联系电话:22112896
联系邮箱:gccrcb@henu.edu.cn
附件:1.《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分类及标准》
2.《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3.《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4.《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信息登记表》
人 事 处
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