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20年度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留金欧〔2019〕613号)精神,现将我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选派留学人员赴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访学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0个月
二、选派专业
物理、化学、数学、地质、纳米技术、材料科学、生物 医药、信息技术、俄语语言文学等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优势学科专业。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人选条件
1.申请者应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规定的基本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 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 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7.外语条件
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
五、网上申报及报送材料
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者,请填写《2020年度俄罗斯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表》(附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处级干部须经组织部签字盖章)后,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人事处职称科。
申请人须于2020年1月1日 - 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按照应提交材料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20年1月3日前报送人事处职称科。
备注: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 学金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或“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 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向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推荐, 最终录取结果以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通知为准。凡未被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
七、派出及管理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方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2.被录取人员应按期派岀。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 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3.被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人员派出,派出前须与 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附件:2020年度俄罗斯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表
(联系人:陆亚洲 彭丽萍 联系电话:0371-22196969)
人 事 处
201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