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博士后国际交流项目实施办法》(校发〔2019〕346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引进项目
(一)项目内容
河南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
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3年。资助经费由学校和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除享受校聘副教授标准工资外,学校资助工作津贴每人每年15万元人民币,设站单位可配套资助每人每年6-15万元人民币。
计划资助50人。
(二)申请条件
1.自然科学类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在国(境)外世界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获博士学位,或在国(境)外世界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具有一年以上访学经历。
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原则上应为世界排名前200名(具有访学经历的应为世界前100名)的高校,或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
3.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
4.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
5.申请人获得博士后招收单位正式推荐。
6.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
7.已获得过其他校内人才类支持计划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三)申报时间
申请人可随时申报,设站单位随时审核。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本年度以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为接收申报材料的时间节点,分批次组织评审。
申请人为我校在站博士后的,须在进站一年内提交申请。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设站单位审核,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公布资助结果。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河南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请表》(附件1),并附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博士后设站单位。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
(3)《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2.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
博士后设站单位汇总、审核申请材料,在纸质《申请表》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报送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金明校区办公楼605)。
3.专家评审
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议,确定资助人选。
4.获选结果公布
获选结果拟于2020年4月、7月、10月中旬及2021年1月中旬分批次公布。
二、派出项目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到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1-2年。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标准,资助经费为每人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在外从事博士后研究第一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其余资助经费由国(境)外拟接收机构或所在单位(合作导师)承担。国(境)外拟接收机构或所在单位(合作导师)提供的资助经费原则上应与学校提供资助经费金额相同或接近。
计划资助20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3.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国际一流研究机构。如拟接收的国(境)外高校不在世界排名前100名之内,但申报学科在国际上属优势学科,需博士后设站单位另附说明。
4.博士后在站期间或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5.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接收国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三)申报时间
申请人可随时申报,设站单位随时审核。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本年度以3月25日、9月25日为接收申报材料的时间节点,分批次组织评审。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设站单位审核,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公布资助结果。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河南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派出项目申请表》(附件2),并附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博士后设站单位。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学位证书。
(3)国外机构正式邀请信。应使用邀请机构专用信纸打印,由外方合作导师或邀请机构签发,并明确如下内容:基本信息(被邀请人姓名及国内单位等);科研工作起止时间、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外方合作导师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4)《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2.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
博士后设站单位汇总、审核申请材料,在纸质《申请表》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报送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金明校区办公楼605)。
3.专家评审
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审,确定资助人选。
4.获选结果公布
获选结果拟于4月、10月中旬分批次公布。
三、国际交流项目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不超过3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按实际参会费用限额资助)。
计划资助20人。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所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
2.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所需语言)听、 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须为本领域内国际著名学术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者由国际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
5.在从事本站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之内。
(三)申报时间
申请人可随时申报,设站单位随时审核。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本年度以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为接收申报材料的时间节点,分批次组织评审。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公布资助结果。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河南大学博士后国际学术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3),并附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博士后设站单位。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通知;
(2)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邀请函;
(3)论文被会议收录的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求以正式信函形式英文撰写,不可用电子邮件代替。
2.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
博士后设站单位汇总、审核申请材料,在纸质《申请表》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报送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金明校区办公楼605)。
3.专家评审
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审,确定资助人选。
4.获选结果公布
获选结果拟于4月中旬、7月中旬、10月中旬分批次公布。
四、有关要求
(一)纸质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材料需合订成册,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二)获批人员如尚未办理进站手续的,须在名单公布一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并签订相应的《河南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项目工作协议》。在站期间,须按照协议所规定任务要求进行年度考核和出站考核。
(三)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办理进站手续时应获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暂不办理进站手续,所获资助资格可保留六个月,逾期仍未获得学位证书的,不再保留。
(四)如获资助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与河南大学工作关系并予以退站处理。
(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后国际交流项目实施工作,加大对博士后国际交流项目的宣传力度,组织做好申报和推荐工作。
(六)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效果的跟踪和评估工作,对项目实施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 斌 杨 光
联系电话:0371-22199595
联系邮箱:hdbhb@henu.edu.cn
附件1:河南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引进项目申请表
附件2:河南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派出项目申请表
附件3:河南大学博士后国际学术交流项目申请表
人 事 处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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