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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06 12:51:01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拨重点

    选拔推荐工作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聚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要注重从“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基础科学研究等领域,从我省乃至国家具有比较优势并有望取得突破的重点领域推荐人选;要结合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和重点产业,推荐在核心技术开发、关键工程项目、成果转化推广、国际市场竞争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要进一步拓宽选拔渠道,优先推荐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的人才、产业创新类人才、非公领域优秀人才、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人才。

    二、申报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已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人员不再推荐。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三、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6名(含附属医院1名)。各单位限推荐1名。为突出选拔导向,畅通脱贫一线、重点发展区域和重点领域优秀人才申报渠道,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以下三类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各单位可在分配的推荐名额基础上,每类多推荐1名人选:一是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贡献特别突出的专家人才;二是长期扎根贫困地区的优秀专家;三是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综合经济实验区的非公领域产业创新人才。名额外推荐的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长期扎根贫困地区的人选,另须报送相关事迹证明材料3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有关要求

    1.请申报人通过“2020年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RPU格式电子数据,以“河南大学-百千万-申报人姓名”的名称保存(如:河南大学-百千万-张XX)。填写“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时,除“首页”和“基本信息”中的“姓名”栏,以及“代表性论文”中的“所有作者姓名”栏外,其余地方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

    “2020年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可在河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业务专栏的下载中心或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hnzjgl.gov.cn的下载中心下载。

    2.各单位组织推荐选拔时,要紧密结合本单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严肃性,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可通过通讯评审等方式灵活开展专家评审,评审中要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综合考虑候选人的论文、获奖、专利、工作经历等因素,杜绝“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不搞一刀切,将有发展潜力和后劲的人才选拔出来。

    3.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质量和真实性负责,务必严格把关,认真、细致核查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确保提交的电子数据符合申报要求,真实无误。涉密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对于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不一致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人选,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人选,三年之内不得申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的任何高层次人才评选项目;其推荐单位,三年之内不予分配申报指标。

    五、报送材料

    1.单位主要负责人(院长、主任等)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报告扫描件;

    2.通过“2020年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RPU格式电子数据;

    3.推荐人选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

    请各单位于3月9日(下周一)上午12:00前将以上电子材料发送至联系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联 系 人:焦 凡 张学亮

    联系电话:0371-22112896 18437849378

    联系邮箱:gccrcb@henu.edu.cn

    人 事 处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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