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0年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培训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一)考核对象为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二)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07号)(见附件1)规定的工种设置目录开展考核;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在办公设备维修工等62个工种(见附件2)中进行。
(三)2020年4月2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2020年度将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充分了解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本通知及其它聘用政策有关规定后,自主决定是否申报考核。确定报考人员须签定承诺书(见附件3)。
二、申报资格
(一)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的申报资格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3〕1号)(见附件4)有关规定执行。因公车改革从事岗位工种发生变化的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等,可参照申报资格条件申报现从事岗位工种二级及以下等级的考核。
(二)一级(高级技师)的申报资格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8号)(见附件5)有关规定执行。申报人员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的执行工勤技能岗位二级(技师)工资待遇的工资审批表。申报资格条件中涉及的专业论文、著作应在考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或出版发行,论文发表的刊物应为具有CN刊号的专业学术刊物。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等文件精神,完善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办法,豫人社办〔2017〕18号文件关于高级技师申报资格条件“在CN刊物上独立发表水平较高的本专业论文1篇”的规定自2021年起废止。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卫生等系列工勤技能人员的认定及申报资格条件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另行发文通知。
三、报名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2020年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与现场审查确认相结合的形式,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进行现场审查确认。高级技师申报档案材料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学校人事部门统一报送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申报人员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个人办事→按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考试报名→在线办理进行报名,4月28日24:00后停止受理申报人员填报和提交信息。在报名网页“申报条件、常见问题、软件操作”菜单可以查看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四、培训
(一)培训对象:2020年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二至五级考核的全体人员。
(二)培训内容: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岗位操作技能三部分。
(三)培训教材自愿征订,随报名缴费工作同步进行。教材与工种对照表见附件2。
(四)培训的组织实施
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培训分级设置。培训由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一)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的考核科目分为岗位技能、职业道德、职业能力等3个考核科目,均采取人机对话考试方式,各科满分均为100分。考点由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统一设置。
(二)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考评,采取专业理论人机对话考试、岗位技能实操考核或主观试题闭卷考试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于在本行业本领域某一方面特别突出或具有绝技、绝活的特殊人才,可结合工种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考评办法。考点由省工考办统一设置。
六、合格人员确定
(一)一级由省工考办按照豫人社办〔2017〕18号文件中的考评办法确定合格人员。
(二)二至五级按照《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二至五级合格人员的确定规则》(见附件6)确定合格人员。
(三)考核结束后,申报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网站查询考核结果。
七、收费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收费标准如下:一级(高级技师)165元/人,二级(技师)470元/人,三级(高级工)365元/人,四级(中级工)320元/人,五级(初级工)275元/人(以上费用不含教材费,教材与工种对照表见附件7)。
八、日程安排
(一)4月13日至4月28日,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二)5月7日至8日,现场审查、办理报名缴费等相关手续。
(三)5月至7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培训。
(四)7月至11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人机对话考试和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考核。
(五)10月—11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评审,公示各等级考核考评结果,发布合格人员通知,办理合格人员证书及归档材料等。
具体时间安排,根据上级要求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请申报人员务必于4月28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由各单位统一将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报考费于4月29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劳资科(金明校区办公楼608房间)。
联 系 人:刘凤桐
联系电话:0371-22199797
人 事 处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1.《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07号)
2. 2020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工种目录
3.承诺书
4.《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3〕1号)
5.《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8号)
6.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二至五级合格人员的确定规则
7. 2020年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培训教材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