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博士后国际交流项目实施办法》(校发〔2019〕346号)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引进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河南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
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3年。资助经费由学校和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除享受校聘副教授标准工资外,学校资助工作津贴每人每年15万元人民币,设站单位可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5万元人民币。
计划资助20人。
二、申请条件
1.自然科学类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在国(境)外世界知名高校或国际知名科研机构获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访学经历。
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原则上应为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参考当年度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 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 U. S.
News世界大学排名U. S. News & World Report)。
3.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
4.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
5.申请人获得博士后招收单位正式推荐。
6.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
7.已获得过其他校内人才类支持计划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三、申报时间
申请人可随时申报,设站单位随时审核。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本年度以10月25日、12月25日为接收申报材料的时间节点,分批次组织评审。
申请人为我校在站博士后的,须在进站一年内提交申请。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设站单位审核,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公布资助结果。具体程序为: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河南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请表》(附件1),并附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博士后设站单位。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
3.《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二)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
博士后设站单位汇总、审核申请材料,在纸质《申请表》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报送河南大学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金明校区办公楼605)。
(三)专家评审
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议,确定资助人选。
(四)获选结果公布
获选结果拟于2019年11月中旬和2020年1月中旬分批次公布。
五、有关要求
(一)纸质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 印件。申请材料需合订成册,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 加封面、目录。
(二)获批人员须在名单公布一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并签订《河南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引进项目工作协议》。在站期间,须按照协议所规定任务要求进行年度考核和出站考核。
(三)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办理进站手续时应获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暂不办理进站手续,所获资助资格可保留六个月,逾期仍未获得学位证书的,不再保留。
(四)如获资助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与河南大学工作关系并予以退站处理。
(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后国际交流项目实施工作,加大对博士后国际交流项目的宣传力度,组织做好申报和推荐工作。
(六)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效果的跟踪和评估工作,对项目实施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斌 杨光
联系电话:0371-22199595
联系邮箱:hdbhb@henu.edu.cn
附件1:河南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请表
人 事 处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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