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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第四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15 11:44:34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9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四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20〕27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名额和对象

    我校的推荐名额为5名(含附属医院2名),各单位限推荐1名候选人。

    根据《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豫人才〔2020〕1号)和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做好激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0〕3号)精神,此次推荐对以下两类人才给予倾斜:一是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且符合选拔条件的专家人才,可享受一次不受指标限制,单独申报,优先评选的政策;二是各单位可在分配的推荐名额外,多推荐1名扎根大别山区、伏牛山区、太行山区、黄河滩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符合选拔条件的优秀人才。

    二、推荐条件

    具体选拔条件见附件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书面材料

    1.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由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对人选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各1份(电子版发送到人事处师资科邮箱)。

    3.推荐人选的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论著论文、承担科研项目等《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中业绩贡献栏所填内容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附目录,目录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编排页码,并将页码标注到目录“页码”栏内。

    (二)电子数据

    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http://expert.hnzjgl.gov.cn/login报送。《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使用手册(省政府特殊津贴申报)》见附件2。

    指标外推荐人选须在“高层次人才选拔管理系统”的“其他证明材料”栏目中提交参与抗疫一线工作或扎根艰苦边远地区的证明材料。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

    以上推荐材料和电子数据请于2020年7月19日前一并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金明校区行政楼605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斌 杨光
    联系电话:22199595
    电子信箱:hdszk@henu.edu.cn

    附件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附件2:《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使用手册(省政府特殊津贴申报)》

    人 事 处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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