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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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0-07-31 17:22:11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我校共同出资资助,2020年拟资助10名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和博士后。有关选派办法、外语合格条件、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看,网址为: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27

     二、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鉴于第一批由于疫情原因取消,计算时间节点为2020年4月1日),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三、申请时必须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否则不予受理。

     四、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必须提交外语合格证明材料。鉴于第一批由于疫情原因取消,外语水平证明有效期计算时间节点为2020年4月1日。

     对于申报期前已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的申请人,可提供培训部出具的在读证明作为外语证明材料上传至信息平台,填写申请表时,外语是否合格一项应选择“未达标”。先行申报,如被录取,外语合格后再予派出。

     五、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

     六、申请人于9月10日至9月25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csc.edu.cn/),按平台说明扫描、上传相关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并按申报材料清单要求整理、打印、装订一份纸质版申报材料,同时填写《河南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见附件,须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处级干部须组织部签署意见),于9月18日前报送人事处职称科(金明校区综合办公楼603房间)。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31)。

     如有疑问,请联系人事处职称科。

     联系人:陆亚洲 彭丽萍

     联系电话:22196969

     附件:河南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人 事 处

    2020年7月31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0年度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讯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大道北段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综合办公楼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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