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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9 17:06:29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豫人社〔201837号)、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才〔20175号)有关精神、河南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满足《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各类人才。按省人社厅和教育厅要求,本次暂不受理以“相当层次”的认定申请,只受理符合硬条件人员的申请。

    二、认定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3.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引领和带动我省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突破或提升。

    4.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认定分类及标准

    高层次人才认定分为3个层次:顶尖人才(A类人才)、领军人才(B类人才)和拔尖人才(C类人才)。具体见《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分类及标准》(附件1)。

    四、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积极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符合上级文件要求。并请于2021326日下午5:30前将以下材料按照要求报送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金明校区办公楼612室),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1.省管高等院校“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拟认定人选汇总表》(附件41份及电子版。

    2.《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一式2份(正反双面打印,所在单位推荐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并盖章,单独装订)及电子版。

    3.佐证材料1套及电子版。纸质版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1份、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网上自助打印)、合同复印件(编外人员提供)、延退手续(超退休年龄的提供)、申报依据对应的材料复印件(一样即可)。封面注明姓名、工作单位(河南大学)、申请认定层次、申请依据等信息。电子版需扫描制作成1pdf文档。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焦 凡 张乃超

    联系电话:22112896

    联系邮箱:gccrcb@henu.edu.cn

    附件:1.《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分类及标准》

    2.《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3.《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4.《省管高等院校“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拟认定人选汇总表》

    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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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0371-22866072        电话:0371-22866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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