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博管办通知,根据《河南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豫人社规〔2020〕2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度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匹配经费和安家经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科研项目启动经费:没有获得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在站博士后人员申报的科研项目;博士后出站前6个月内不再申报博士后项目启动经费;
(二)匹配经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助匹配经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8、69批面上资助、第14批特别资助匹配经费已经拨付,不再申报);
(三)安家经费: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研究期满出站并已办理入职手续的留豫来豫博士后人员。
二、申报材料
(一)科研项目资助经费材料:填报《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汇总表(1份);
(二)匹配经费申报材料: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助的博士后在站单位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助匹配经费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汇总表(1份);
(三)安家经费材料:博士后研究期满办理出站手续后、为本省留豫或由外省来豫工作的可以申报,需填报《河南省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经费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汇总表(1份)。
以上材料必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后,连同汇总表电子文档(内容与纸质材料相一致),请于2021年8月30日前报校人事处博管办(金明校区办公楼605室)。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接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组织博士后开展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及时申报。
(二)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服务、切实减轻申报人员负担,经费申报实行告知承诺制,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各单位须严格把关、逐项核实,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哪个环节出问题,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填报人自行承担失信行为带来的相应责任。
(三)科研学术成果申报实行代表作制度,学术论文、获得奖项、科研成果等,每项不能超过3个,由高一级向低一级(即国家、省、市或县)依次写明。
联 系 人:胡斌 杨光
联系电话:0371-22199595
联系邮箱:hdbhb@henu.edu.cn
附件: 1、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报表及汇总表项目启动经费申报表及汇总表2021年
2、河南省匹配经费申报表及汇总表2021年度匹配经费申报表及汇总表
3、河南省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经费申报表及汇总表2021年安家经费申报表及汇总表
人 事 处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