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学校人才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考核评价工作,根据《河南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20〕8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第一批青年英才届满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第一批青年英才
二、考核内容
按照《河南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20〕87号)《河南大学“青年英才计划”暂行办法》(校发〔2018〕42号)要求和聘任合同进行考核。
三、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采取校院两级负责制,坚持两级管理和考核,学校进行宏观管理,学院配合学校做好考核工作。各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青年英才届满考核工作。小组成员一般由单位党政领导、学术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和同行专家组成,人数须为单数,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同行专家不少于3人。考核小组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四、考核程序
1.各单位需于考核工作开始前1周将拟定的考核小组名单和考核方案报人事处审核。
2.各单位通知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填写《河南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登记表》(附件3),并根据要求(见附件4)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各单位接收《河南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登记表》、业绩证明材料等考核材料,予以审核、公示。
4.各单位负责邀请学校审定的同行专家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进行会议审议,考核对象陈述工作情况并答辩。考核工作小组形成考核意见,填写《河南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小组反馈意见表》(附件5)报人事处,由人事处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后,报请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各单位会议评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对考核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2.请于2022年1月7日前完成考核同时将附件3、4、5交于人事处审核。其中附件3单位审核公示意见中单位审核人手签加盖单位公章,附件5由考核小组组长签字。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此次青年英才届满考核工作。
联 系 人:王延鹏 张乃超
联系电话:22112896 联系邮箱:gccrcb@henu.edu.cn
附件:
1.《河南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2.《河南大学“青年英才计划”暂行办法》
3.河南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登记表
4.河南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业绩证明材料
5.河南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小组反馈意见表
6.河南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同行专家信息表
人 事 处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