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强博士后学术交流与合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2023年继续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资助工作。
本次项目均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选择“国(境)外交流项目”相应端口进行申报(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
具体内容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
(一)项目介绍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计划资助60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以上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3.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三)申报时间
3月1日至4月30日
(四)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
申请人查阅本年度香江学者计划在港博士后研究岗位详情(附件2),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
学校在4月30日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和提交。
3.内地与香港组织遴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轮专家评审。申请人可于6月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拟于7月公布结果。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一)项目介绍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 2 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币(约36万元人民币)。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以上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3.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
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三)申报时间
3月1日至4月30日
(四)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
申请人查阅本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在澳门博士后研究岗位详情(附件3),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
学校在4月30日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和提交。
3.内地与澳门组织遴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组织项目第二轮专家评审。申请人可于6月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拟于7月公布结果。
三、学术交流项目
(一)项目介绍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2023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80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所需语言)听、
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会议须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学会,或者由国际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的正式书面通知。
5.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参会日期先于获选日期的,可先参会,资助经费拨付后报销)。
(三)申报时间
3月1日至9月30日
(四)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
申请人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
学校在9月30日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和提交。
3.遴选方式
(1)直接资助
参加申报系统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所列会议,且受邀做口头报告的申请人,经设站单位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复核通过后,予以直接资助,先到先得,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2)遴选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的申请人,采取“随时申报、择优遴选”的方式予以资助。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拟于10 月公布获选结果。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查询获选情况。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此前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人员不可申报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二)如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学科须一致。评审时,将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
(三)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的申请人如为在站博士后,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如未进站,需先依托流动站申报,获选后再办理进站手续;如为在职科研人员,申报时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四)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均要求申请人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能全职在港澳工作2年。
(五)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无法按期赴国(境)外,应由获选人员所在设站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报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获选人员在项目结束前,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七)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获选人员完成项目并按期出站后,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获得《资助证书》。
(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获选人员、在站期间已获批过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人员及全国博管办资助的派出类项目执行期内人员均不可申报学术交流项目。
附件:1.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度香江学者计划项目岗位目录
3.2023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项目岗位目录
人事处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