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对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职称评审领导组
学校成立职称评审领导组,全面负责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各单位(系列)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系列)职称考核推荐和材料报送。
二、成立职称评审监督机构
学校成立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对职称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各单位(系列)成立职称评审监督组,负责监督本单位(系列)考核推荐,保证职称评审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有序的开展。
三、严格实行“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考核推荐办法
(一)单位(系列)考核推荐
1.公开。按学校要求制定本单位(系列)职称评审实施实则,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开。
2.展示。组织人员申报,将申报人员业绩材料进行公开展示,并组织单位人员阅览,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学校组织人员检查公开展示情况。未经展示的材料不得提交学校,弄虚作假、蓄意作弊者,取消其申报资格。
3.审核。申报人填写《职称申报评审简表》(附件5),各单位(系列)派专人对申报人的资格、业绩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并将根据申报人《评审简表》形成《申报人业绩审核一览表》(附件4),审核后的《评审简表》《一览表》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保证业绩成果真实有效。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材料不得提交学校。
4.单位(系列)考核推荐。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职称评审领导组进行公开述职,陈述自己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以及在学术、技术方面取得的成绩。职称评审领导组在此基础上,对申报人的师德师风、工作业绩、能力贡献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同时,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需要进行讲课答辩,职称评审领导组对申报人课堂教学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并将讲课答辩情况作为推荐考核的重要参考。
5.评议。各单位(系列)职称评审领导组在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考核的同时,组织对申报人员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贡献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和答辩,在评议和答辩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领导组根据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和答辩结果,确定推荐人员排序,破格评审和正常评审分别排序,其中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研究系列三类人员统一排序,排序结果须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2025年度职称推荐人员排序表》(附件6)、《申报人业绩审核一览表》《职称申报评审简表》报送至学校,申报人业绩材料通过“学校职称申报系统”提交。
6.监督。各单位(系列)在考核推荐过程中,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自觉接受广大教师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学校推荐评审
1.学校资格复查。学校复核申报人资格业绩并公示《评审简表》(5个工作日)。如材料不实,经学校核实后取消申报人三年申报资格,并核减单位指标。
2.拟投入指标原则。在总指标不超过学校空岗数、正常评审不超过当年申报人员的50%的前提原则下,根据学校发展情况、申报数量、职称比例、申报人业绩、申报类型等,由校职称领导组确定投入总指标。
3.指标分配。
①正高级
根据申报人业绩及单位职称比例、负面清单等,由校职称领导组确定正常指标和破格指标;破格指标原则上不超过申报人数的30%。正常指标按比例分至人文、社科、自然、工程、医学、教学六个组,破格指标按比例分配至文、理两组。
②副高级
根据申报人业绩及单位职称比例、负面清单等,由校职称领导组确定正常(基础、竞争)指标和破格指标;破格指标原则上不超过申报人数的30%。基础性指标分配至各单位;竞争性指标按比例分至人文、社科、自然、工程、医学、教学六个组。破格指标按比例分配至文、理两组。
③中级
根据申报人业绩及单位职称比例、负面清单等,由校职称领导组确定指标数,将指标分配至人文、社科、自然、工程、医学五个组。
4.函评推荐。
①正高级
由校外专家推荐和校内专家推荐两部分组成,专家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3人,函评推荐结果包括意见和打分;校内、外专家推荐意见汇总计算,指标内得票超过2/3视为通过,重票取分高者(由于函评要求改变,2024年函评结果不再顺延使用)。
正常评审:按照指标数的1.5倍推荐出参加会评人员。
破格评审:按照指标数的1.5倍推荐出参加会评人员。
②副高级
破格申报由校外专家函评和校内专家函评推荐两部分组成,校外专家不少于3人;正常申报只参加校内专家函评推荐。均需给出推荐意见并打分后汇总,指标内得票超过2/3视为通过,重票取分高者(由于函评要求改变,2024年函评结果不再顺延使用)。
基础性评审:按指标对各单位基础性指标人员进行综合评议,推荐出通过人员。
竞争性评审:按照指标数的1.5倍推荐出参加会评人员。
破格评审:按照指标数的1.5倍推荐出参加会评人员。
③中级
参加校内专家函评,给出推荐意见并打分;校内专家函评分人文、社科、自然、工程、医学五个组组织专家集中评审,确定通过人员。指标内得票超过2/3视为通过。
5.会议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正高级正常评审和副高级竞争性评审分六个组按照指标数进行答辩评审;破格评审分文、理两个学科组按照指标数进行答辩评审。申报人采用PPT汇报,个人陈述4分钟,讲课3分钟,答辩3分钟。
6.总体组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总体组专家审议各组评审结果,校长办公会议审议评审结果,通过人员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材料上报。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省职称评审系统中进行材料上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各单位(系列)考核答辩工作要求
(一)业务答辩
1.答辩程序
(1)申报人须将参评材料提交本系列(单位)答辩小组,由答辩小组专家提前拟定答辩题目;
(2)申报人入场介绍情况(时间限定10分钟):本人专业经历及主要业绩,本人获奖成果及论文、论著的主要论点、论据,本专业国内外学术、技术上的新进展、新成果等;
(3)回答主辩人及助辩人提出的问题(时间限定15分钟);
(4)为加大答辩在评审工作中的权重,答辩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既要做出总体评价,又要分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切实发挥答辩在人才评价中的作用,并认真填写《任职资格答辩评议表》(附件7)。
2.答辩内容
围绕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业务经历,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学术、技术问题的具体方式方法等进行提问和答辩。
3.答辩时间
从申报人入场介绍情况到答辩结束,时间一般为30分钟。
(二)讲课答辩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申报高级职称和转换系列(专业)人员需要进行讲课答辩。各单位(系列)职称领导组对申报人课堂教学能力进行全面考察,从申报人入场介绍情况到答辩结束,时间不低于15分钟。各单位(系列)职称评审考核推荐领导组根据讲课答辩情况填写《讲课答辩评议表》(附件8),并将讲课答辩过程录制视频,留存备查。
五、职称评审系统说明
(一)单位(系列)推荐通过人员,通过8位工号登录学校人事管理系统(网址:http://hr.henu.edu.cn),进入“职称评审-2025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申报”模块填报信息。
(二)学校统一为各单位(系列)职称材料员配置审核权限,通过8位工号登录人事管理系统,进入职称评审模块,填写申报人排序,上传申报人专题报告、《任职资格答辩评议表》《讲课答辩评议表》后,提交至学校审核。
六、切实加强领导,圆满完成今年职称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肃纪律,要向广大教职工认真传达职称改革有关精神,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在考核、推荐、评审过程中,要真正把政治素质好、教学效果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出来,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服务于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七、监督(举报)电话
人才人事部:0371-22822703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金明校区图书馆八楼南侧805室
联系电话:0371-22822703
联系邮箱:hdzck@henu.edu.cn
附件:
1.河南大学2025年度有关职称评审政策的说明及补充规定
2.河南大学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3.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4.申报人业绩审核一览表
5.职称申报评审简表
6.2025年度职称推荐人员排序表
7.任职资格答辩评议表
8.讲课答辩评议表
9.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
10.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11.课时量核算模板
12.校外专家函评意见表
13.校外专家函评代表性成果汇总表
河南大学人才人事部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