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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河南省优秀专家”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1-10 15:48:18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优秀专家”是经党中央批准的省级评比表彰项目,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开展“河南省优秀专家”评选表彰活动。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河南省优秀专家”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豫办发电20261号)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省各行业各领域中,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从事专业技术技能工作,特别是近五年来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专业技术技能人才。

    坚持面向基层一线,不评选副厅级(含)以上干部,县处级或相当于县处级干部比例不超过总数的20%。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原则上不参与评选,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一般不重复评选。

    (二)推荐名额

    “河南省优秀专家”设河南省优秀高端人才、河南省优秀青年人才和河南省优秀技能人才3个项目。省里为我校分配2个名额,其中,优秀高端人才1名,优秀青年人才1名。2个名额中,最多只能推荐1名县处级或相当于县处级干部。根据省里名额分配情况,我校各单位限推荐1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河南省优秀专家”应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德才兼备、遵纪守法、为人正派,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成绩突出,在专业技术或技能岗位工作,在同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较大影响力。全职在豫工作1年以上。无违法违纪问题。具体条件如下:

    (一)河南省优秀高端人才推荐评选条件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科研成果丰硕,获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2.长期在科研生产一线工作,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填补国内空白,作出重要贡献;或在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业绩突出,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突出、成绩显著在推动社会发展、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及促进学科创新发展方面贡献突出,业绩为省内同行专家公认。

    4.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创造了巨大经济效益,企业年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社会任感强。

    5.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强省建设中,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或实用技术推广,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业绩为省内同行专家公认。

    6.长期在教育管理或教学一线工作,教育教学理念、能力和水平处于全省领先地位,在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重大作用,业绩为省内同行专家公认,在一定领域或区域内具有重要影响力。

    7.长期在卫生健康一线工作,医德高尚,在医疗技术、临床效果、预防保健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特别是在诊治疑难、危重病症等方面贡献突出,社会影响大,业绩为省内同行专家公认。

    8.在理论研究、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等领域成绩突出,专业水平处于国内领先,作出突出成绩,业绩为省内同行专家公认。

    9.在其他领域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业内公认的优秀人才。

    (二)河南省优秀青年人才推荐评选条件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科研成果丰硕,获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主持国家重大项目,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长期在科研生产一线工作,在推进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型号、项目),或者在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或者在实现研究成果转化、掌控产业发展主导权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作为第一完成人拥有5项以上有效发明专利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人文社科领域,成果突出、主持研究成果或科研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具有相当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和重要价值,在推动社会发展、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业绩为省内同行专家公认。

    4.长期在推进农业强省建设、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一线工作,在创新创业、专家服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对促进当地产业发展、提升乡村治理、解决就地就近就业带动群众富裕等方面起到示范作用,业绩为省内同行专家公认。

    5.长期在教育管理或教学一线工作,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能力和水平处于全省领先地位,起到带头作用,业绩为省内同行专家公认。

    6.长期在卫生健康一线工作,医术高超,医德高尚,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创造健康有益环境,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

    公认。

    7.在理论研究、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等领域,作出突出成绩,专业水平处于国内或者省内领先,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业绩为省内同行专家公认。

    8.在其他领域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业内公认的优秀青年人才。

    所有推荐人选工作时间和年龄计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工作时间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合同或协议为准。

    三、推荐程序

    (一)材料报送

    1.党委推荐报告pdf盖章扫描版(附件1,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党委公章,没有党委章的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2.“河南省优秀专家”推荐审批表word版(附件2)

    3.“河南省优秀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Excel版(附件3)

    4.附件材料pdf版(附件4

    请各单位于11217:00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高层次人才办公室邮箱(gccrcb@henu.edu.cn),所有材料请以单位形式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时只要电子版材料,待推荐人选确定后再另行通知提交纸质版材料。

    (二)评审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拟推荐人选按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由学校报送省里

    四、奖励办法

    对受到表彰的个人授予河南省优秀专家称号并颁发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要高度重视河南省优秀专家推荐评选工作,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相关工作。

    (二)严格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严格按照评选表彰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突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业绩关,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政治素质、主要实绩等情况,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代表性。

    (三)严肃评选纪律,确保风清气正。严肃工作纪律,对未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被推荐人选的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做好舆情监测研判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决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高质量完成推荐评选工作。

    、联系方式

    人:滕亚秋 李镜如  

    联系电话:0371-66598556

    联系邮箱:gccrcb@henu.edu.cn


    附件:1.单位推荐报告(模板)

              2.候选人推荐审批表

              3.单位推荐情况汇总表

              4.附件材料(模板)



    河南大学高层次人才办公室

                                               202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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