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人员1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责
学生管理助理1人:承担学院安排的相关学生管理助理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准,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记录。愿意承担并能够胜任招聘岗位的岗位职责。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服从领导,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好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能力和文字写作功底。
5.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限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在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有过学生管理辅助工作经历、愿意在未来2-4年内从事学生管理相关工作者优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应聘者请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发至指定邮箱fxygsfk@163.com,文档重命名为“姓名+应聘学生管理助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
个人详细简历应附有身份证正反面、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和获奖证书等扫描件,资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资格审查。由学院相关部门组织初审,符合要求者通知参加综合能力考核。
3.综合能力考核。通过学院初审者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能力考核:
①报名登记表
②个人简历
③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④党员、学生干部证明和获奖证书等原件
考核内容:考核为现场考核,满分100分。最终依据综合成绩择优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考核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询报名邮箱反馈信息。
4.体检:考核合格后到指定三甲医院体检,体检合格方可正式录用。
四、薪资待遇及相关事宜
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协议,派遣聘用人员到河南大学法学院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正式录用。工资待遇每月5000元/月(含管理费、人员工资及社保单位部分)。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2.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0371-22852052
邮 箱:fxygsfk@163.com
河南大学法学院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