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设站及招收单位:
接河南省人社厅博管办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和人社部《关于印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3号)文件精神,按照
“加快高层次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实施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计划。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省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进站不满一年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即2017年12月1日以后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遴选数额及资助金额
每年遴选10名,给予每人两年5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10万元为博士后科研经费。
三、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科学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2018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术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研究计划所属领域应符合“博新计划”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本年度限定的申报学科;
5.已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或省级科研平台;
6.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7.留学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四、申报评审程序
各设站单位可自主申报,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组织专家评议的方式开展。
1.申报人、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2018年中原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表》,于2018年5月25日前报人事处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各设站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3.设站单位组织推荐的人选,由填写设站单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后申报。
五、申报材料清单
1.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学科(附件1);
2.2018年中原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一式3份(附件2);
3.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一式3份(附件3);
4.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已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证明原件一式3份;
5.设站单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
6.学术材料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一式3份;
7.所有材料正反两面装订成册,分一式3份。
六、有关要求
1.推荐人选应具有较强竞争力,推荐学科范围请参考《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学科学位》按照不同学科门类进行推荐。
2.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3.获得国家“博新计划”和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资助的博士后不再重复资助。
联系人:焦 凡 胡 斌
联系邮箱:hubin@henu.edu.cn
联系电话:0371-25660486 2575(内线)
人 事 处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