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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4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培养对象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7-12-18 10:58:13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4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1066号)要求,我校将对2014年度获得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的教师进行考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根据工作安排,此次共有15名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培养对象需参加考核。

    二、考核时间地点

    2018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依据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2)河南大学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标准;

    (3)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

    五、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在学校进行公示。

    (2)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应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发展意见建议和努力方向。

    六、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人员的25%。未达到河南大学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标准的,考核应为不合格。

    七、相关要求

    (1)认真填写《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重点填写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并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字样的成果,论文限第一或第一通讯作者。下同)。

    (2)准备8分钟汇报材料(需用PPT)。主要汇报内容为在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3)汇总成果材料。内容包括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按照业绩材料清单的顺序装订成册。

    (4)请于12月29日前,将《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8份、成果汇总材料2份送到金明校区行政楼605室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焦 凡 胡 斌

    内 线:3910 外 线:22199595

    邮 箱:hdszk@henu.edu.cn

    地 址:金明校区行政楼605室

    人 事 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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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大道北段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综合办公楼6楼
    传真:  0371-22866072        电话:0371-22866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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