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招收单位:
《河南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已正式公布实施,为进一步完善博士后进出站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审批效率,现将有关师资博士后招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计划
申请招收师资博士后的单位,需提前向人事处提交本单位本年度师资博士后招收计划表,其中包括导师信息,研究方向,招收人数,招收类别,经费配套等有关信息。经审核后,可在人事处及本单位网站公布招聘信息,招收师资博士后。
二、面试考核
1.按要求其填写并上报单位接收意见,并附上其个人简历及科研成果情况(需附查新报告及证明材料),并上报人事处审核;
2.人事处审核通过后,可办理博士后入站手续,发放学科博士后相关工资待遇;
3.博士后入站三个月内,须完成开题报告,经合作导师审核通过后,由招收单位组织5-7位正高以上同行专家进行评议(人事处须派工作人员参加),由专家填写河南大学师资博士后开题评审表,给出是否同意招收为师资博士后的具体意见;如未通过评审的,可延期开题(不超过半年);
4.结合开题报告中所设定的研究计划,签订《河南大学博士后工作协议》,享受师资博士后相关待遇。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进站所需纸质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需在中国博士后网在线申请并打印,有校验码,本人签字;
2、《专家推荐信》本学科领域两位专家的推荐意见,其中一位原则上为本人博士论文指导教师;
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需由设站单位主管领导明确写明申请人进站考核情况和招收意见;
4、《博士后进站审核表》按申请人当前身份一栏填写情况由档案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盖章;
5、博士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一份,另需《博士后进站审核表》一份,交人事处师资科审核。
四、在站管理
师资博士后入职三个月内须将其人事档案转入河南大学,在站期间,属我校正式工作人员,享受在职职工同等待遇。设站单位应按照工作协议规定时间按期对博士后进行中期、出站考核。
五、请各设站单位认真熟悉流程、梳理清单,按要求办理师资博士后审批业务。
人 事 处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