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2017〕64号)(附件1)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4)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7年度二级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申报条件
实施范围一般为我校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申报条件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申报条件中的各类奖励、成果获得和承担项目完成时间等,原则上应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内取得。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按所获最高层次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有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限要求的,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限计算到2017年10月31日。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附件2)一式3份(单位推荐意见处,基层单位不签字盖章);
2.《2017年度河南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简表》(附件3)一式40份,A3纸打印;
3.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相关业绩材料(1500字以内、含电子版)
4.正高级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奖项、荣誉称号、兼职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代表性著作、论文检索证明及复印件。
7、所提交材料须于《个人申报表》、《申报简表》中所填写内容一致;以上所有复印件需经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推荐。基层单位学术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情况进行评议,提出推荐人选;经基层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主要负责人在《2017年度河南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简表》单位推荐意见处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整理申报人材料,每人一袋,统一报送。
(三)材料审核。人事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
(四)确定拟推荐人选。由学校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对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评审,提出拟推荐人选,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五)结果公示。拟推荐人选确定后,在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照《河南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复议。
(六)整理上报。公示期结束后,由学校将最终确定的推荐人选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签约上岗。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认定后,由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日程安排
9月18日,部署启动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
9月19日—10月12日,申报人准备材料,基层单位组织对申报人进行评议并推荐上报;
10月13日,基层单位统一报送申报人材料至河南大学人事处职称科(金明校区行政楼603);
10月14日—10月18日,学校组织人员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
10月19日—10月22日,学校组织对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
10月23日—10月27日,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10月28日—10月31日,整理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联系人:臧国轻
联系方式:3905(内线) 22196969(外线)
河南大学人事处
2017年9月17日
附件1. 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
附件2. 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
附件3. 2017年度河南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简表
附件4. 关于开展2017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