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人事处
通知公告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度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及退休高级专家返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05 15:34:17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大学关于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规定(试行)》(校发〔2011〕91号)和《河南大学关于退休高级专家返聘的暂行规定》(校发〔20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2017年度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及退休高级专家返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有关规定请参阅《河南大学关于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规定(试行)》(校发〔2011〕91号)。

    二、退休高级专家返聘有关规定请参阅《河南大学关于退休高级专家返聘的暂行规定》(校发〔2012〕9号)。

    三、2018年6月前达到并拟延长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填写《河南大学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由本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签署意见。

    四、2018年6月前退休并拟返聘的高级专家填写《河南大学退休高级专家返聘申请表》,由本单位签署意见。

    五、2016年度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至2017年度者,2016年度批准返聘至2017年度者,如工作需要仍需延长退休年龄或返聘,需同时申报;申请延长退休年龄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正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博士生导师证明(或未结项项目材料)。

    六、各单位请于4月21日前,将上述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职称科(金明校区行政楼603房间),逾期不候。

    联系人:臧国轻

    电话:3905(内线) 22196969(外线)


    附件:1、河南大学关于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规定(试行)

    2、河南大学关于退休高级专家返聘的暂行规定

    3、河南大学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

    4、河南大学退休高级专家返聘申请表

    人事处

    2017年4月5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8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下一条:河南大学关于申报2018-2019年度中美富布赖特外语助教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通讯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大道北段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综合办公楼6楼
    传真:  0371-22866072        电话:0371-22866072
    河南大学人才人事部邮箱hdrsc@henu.edu.cn
    师德师风投诉邮箱:hdsdsf@henu.edu.cn

    师德师风投诉电话:0371-22853916


    河南大学人才人事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