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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06 16:43:41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166号)精神,为鼓励和吸引留学人员来豫创新创业,支持留学人员从事重点攻关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发项目的科研和攻关,推动我省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我省决定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工作。按照省人社厅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近五年内回国工作,且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且有行业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

    (四)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且能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时限和年龄限制要求。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项目分优秀、启动两类申报。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二)申报重点。重点资助新型能源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与智能制造、农业与粮食安全、资源生态环境、现代医学与生物工程、金融安全等前沿科学和重点技术方向的留学回国人才。

    (三)申报名额。每单位原则上推荐1人。

    三、申报材料清单

    (一)《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份。表格第一、二、三、四项均需本人填写,第五项审核意见同行专家意见需由申报人自行联系同行业正高级专家对申报人的项目情况给出客观评价,并亲笔署名。“所在单位意见”由学校同意加盖公章。

    (二)留学回国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扫描件”指申报条件、申请表中所提及内容的支撑材料,其中在国外取得的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需清晰打印,按顺序逐一附在《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后面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印章。

    (三)申报人须提交“单位推荐意见”,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单位推荐意见仅校内留存,不需要与材料(一)、(二)合并装订成册。

    单位推荐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申报人的基本信息和申报人近几年主要成果,同时要写明本单位的明确意见(例如:同意XXX申报2022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

    (四)请将材料(一)、(二)、(三)的电子版(请勿压缩,3word文档作为邮件的3个附件)发送至人事处职称科邮箱,邮件名称为“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2022择优资助”。

    四、申报时间

    请于51418时前按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提交至人事处职称科(金明校区办公楼603室),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职称科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严把质量关,优中选优,切实把优秀项目选拔出来。

    联系人:陆亚洲 彭丽萍

    联系电话:22196969

    邮箱:hdzck@henu.edu.cn

     

    附件: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人 事 处

    20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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