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教学优秀奖等评选办法的通知》(校党发〔2009〕43号)精神,现将评选2019-2021年度管理优秀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各二级单位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二)忠于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
(三)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执行国家法律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四)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三、评选办法
(一)管理优秀奖按各单位党政管理人员(含教辅)的8%评选,5人以上的单位可推荐1人,推荐2人以上的单位须提供管理岗位人员名单。
(二)各单位在评选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出参评人选。
(三)学校对各单位评出的人选进行审查,经研究确定后予以公布。
四、奖励办法
学校对获奖人员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五、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重视此次推荐评选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二)推荐工作要严肃认真,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和推荐对象的先进性。
(三)请各单位于9月13日(周一)下午6点前将本单位的《河南大学管理优秀奖申报表》(见附件1)和《河南大学管理优秀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报人事处劳资科(金明校区行政楼608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dlzk@henu.edu.cn。
(联系人:丁丽恒 李海平 联系电话:22199797)
附件1:《河南大学管理优秀奖申报表》
附件2:《河南大学管理优秀奖推荐汇总表》
人 事 处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