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处(省博管办)通知,现将2022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青年拔尖人才(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1.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青年博士,拟申请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工作;
2.进站不满一年的在站博士后(即2021年6月8日以后进站人员)。
申请人须依托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不限申报名额。
申报学科及合作导师详见河南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简介(网址:https://rsc.henu.edu.cn/bsh/bshgl/hndxbshldzjj.htm)
二、遴选数额及资助金额
1.2022年度计划遴选30名左右。
2.每人在站期间资助50万,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含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等),从“中原博新人才”入选者办理进站手续起按月计发;10万元为科研资助经费,使用范围按照《河南省博士后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申请 “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科学道德。
(二)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尚未取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报时应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申报项目须属于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五)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该为该研究领域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或省级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六)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在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七)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能申请。
(八)未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国家博新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等。
四、申报材料清单
(一)申报材料
1、2022年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书一式2份(附件1);
2、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一式2份(附件2);
3、申报人员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3);
4、申报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
(二)证明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已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证明原件一式2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3、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或博士后进站审批表一式2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4、学术成果及科研成果申报实行代表作制度,学术论文、获得奖项、科研成果、主持(参与)项目等证明材料,每项不能超过3个,由高一级向低一级(即国家、省、市或县)依次写明,一式2份;
5、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和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一式2份,加盖相应部门公章(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三)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及证明材料务必正反两面装订成册,一式2份;
2、所有申报及证明材料同步报送电子版(均为WORD格式,非PDF格式)一份。
五、有关要求
(一)请申报人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各单位须结合申报条件,对所有申报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初审,并负责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证明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于7月12日前由单位统一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605)。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广泛组织动员优秀青年人才申报。
(三)申报实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个人和推荐单位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必须承诺符合申报条件,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报人自行承担失信行为带来的相应责任。
(四)按照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为避免重复支持,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计划”、教育部“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对获得国家“博新计划”和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资助的博士后不允许重复申报。“中原博新人才”入选者不重复享受我省博士后招收经费资助。
联 系 人:彭丽萍
联系邮箱:hdbhb@henu.edu.cn
联系电话:0371-22199595
附件: 1.2022年度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书
2.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3.申报人员汇总表
4.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模板
5.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模板
人 事 处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