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人事处
通知公告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工资变动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7-13 16:15:50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安排,在职教职工工资晋升和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等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在职教职工工资晋升工作已完成,新的工资标准将于7月份兑现。

    12023年增加薪级工资工作已完成,新的薪级工资标准从20231月执行,1月至6月期间增加的工资将随7月份工资补发。

    22022年度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工资从20234月执行,4月至6月期间增加的工资将随7月份工资补发。

    32022年工勤技能考核通过人员晋升工资工作已完成,新的工资标准将于7月兑现。工勤一级考核通过人员新的工资标准从20231月执行,1月至6月期间增加的工资随7月份工资补发;工勤二级及以下考核通过人员新的工资标准从202210月执行,202210月至20236月期间增加的工资将随7月份工资补发。

    2.教职工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已完成。按照省社保中心工作安排,自20237月起调整在职教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为在职教职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按档案工资计算),工资项目包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国家规定基本工资提高部分、统一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基本水平参考标准。

    据省医保中心反馈,因医保系统故障,部分在职教职工医保个人应缴费用未正常调整,7月应缴费用增加部分将在8月工资中补扣。

    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豫人社〔20234号)精神,自20231月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保部门负责养老金调整的核发工作,增加的养老金于2023731日前发放到位。

    请通知教职工关注个人相关账户。

     

    劳资科联系人:李海平  联系电话:22199797

    社保科联系人:刘凤桐  联系电话:22195956

     

    人才人事部

    2023713

     

    上一条:关于公布河南大学2023年教师风采短视频征集活动评审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4批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讯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大道北段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综合办公楼6楼
    传真:  0371-22866072        电话:0371-22866072
    河南大学人才人事部邮箱hdrsc@henu.edu.cn
    师德师风投诉邮箱:hdsdsf@henu.edu.cn

    师德师风投诉电话:0371-22853916


    河南大学人才人事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