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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2023年开封市表现突出的集体和教职工的通知

    时间:2023-08-19 17:13:44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推荐2023年表现突出的集体和教职工的通知》(汴教体〔202365号)和《关于推荐2023年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的通知》(汴教体〔20236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开封市表现突出的集体:学校各二级机构。

    开封市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包含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2022年教师节以来,在我校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学校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优秀教师的推荐面向教学一线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向市教育体育局推荐表现突出的候选对象13个,其中集体1个(由开封市根据全市推荐情况差额评选,全市最终确定20个表彰对象),优秀教师11人,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

    各单位可按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开封市表现突出的集体。各单位可按评选条件推荐开封市表现突出的教职工1人(开封市优秀教师1人或开封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

    三、推荐条件

    (一)开封市表现突出的集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学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开封市表现突出的教职工

    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各项教育方针、政策,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崇高形象,无违法、违纪、违背师德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组织开展德育管理、教育工作,注重创新工作方法和模式,德育工作成绩显著。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5.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育人等方面成绩显著。

    6.加大对参加三区支教、脱贫攻坚等重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倾斜力度,尤其是对在教育教学中进步幅度提升较大的教师。

    7.表现突出的教职工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优秀教师须一直坚守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课时量充足。农村教师或有农村教育教学经历、支教经历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8.推荐对象要从近两年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人员中产生。

    9.近三年曾获开封市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予推荐。

    10.曾获省级以上先进集体的单位和省级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的人员不予推荐。

    四、推荐评选要求

    (一)评选工作必须坚持政治坚定、贡献突出、群众拥护、优中选优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推荐评选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按照自下而上、层层选拔的办法、逐级评选申报。

    (三)凡有违法、违纪行为者不得参评;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未达标及有违纪的单位领导及具体负责人不得参评。

    (四)材料报送:

    1.推荐报告1份,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开封市先进集体审批表》(附件11份,2018年以来的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证书分类并按照获奖层次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装订成册(目录主要有序号、奖项、颁发单位、颁发时间和页码),复印件上标注页码。

    3.《开封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附件21份。

    4.《开封市2023年表现突出的集体汇总表》(附件31份。

    5.2023年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表》(附件41份。

    6.候选人先进事迹1份(附件51份,由推荐单位以第三人称整理撰写2000-3000字,A4纸正反打印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于822日下午18时前报送至人才人事部劳资科(金明校区办公楼6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dlzk@henu.edu.cn,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推荐评选程序

    (一)学校组织评审,产生候选推荐名单。

    (二)推荐名单由学校审定后公示。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开封市教育体育局。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海平 崔少伟

    联系电话:0371-22199797

    电子邮箱:hdlzk@henu.edu.cn

    附件:

    1.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2.2023年开封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表

    3.开封市2023年表现突出的集体汇总表

    4.2023年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表

    5.个人先进事迹格式

    人才人事部

    202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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