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职称初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申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为正式报到且未进行过初聘的人员(含有工作经历但未进行过初聘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员级职称。
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初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初级职称。
4.硕士学位获得者,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初级职称。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为中级职称。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准备初聘材料
1.《河南大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1),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人1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二)河南省职称系统申报
按照《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操作说明(申请初聘)》(附件2)登录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222.143.33.99:8083/zcsb/login.do)填写申报信息,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如无法登录请联系职称科)
四、相关要求
1.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本职工作。对品行不端、弄虚作假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2.申请人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需一致或相近,按照国家或我省有关规定,部分职称系列初聘时须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需要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3.申报人通过省职称系统每年只能申报一次职称,初聘当年无法再次申报高一级职称。
4.各单位将本单位申报人的初聘材料《河南大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和1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于9月28日前报送至人才人事部职称科。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 光
联系电话:22196969
联系邮箱:hdzck@henu.edu.cn
联系地址:金明校区综合办公楼616室
附件1:河南大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附件2: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操作说明(申请初聘)
人才人事部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