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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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下半年职称初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25 16:36:24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职称初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申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为正式报到且未进行过初聘的人员(含有工作经历但未进行过初聘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员级职称。

    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初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初级职称。

    4.硕士学位获得者,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初级职称。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为中级职称。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准备初聘材料

    1.《河南大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1),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人1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二)河南省职称系统申报

    按照《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操作说明(申请初聘)》(附件2)登录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222.143.33.99:8083/zcsb/login.do)填写申报信息,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如无法登录请联系职称科)

    四、相关要求

    1.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本职工作。对品行不端、弄虚作假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2.申请人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需一致或相近,按照国家或我省有关规定,部分职称系列初聘时须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需要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3.申报人通过省职称系统每年只能申报一次职称,初聘当年无法再次申报高一级职称。

    4.各单位将本单位申报人的初聘材料《河南大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和1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于928日前报送至人才人事部职称科。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  光

    联系电话:22196969

    联系邮箱:hdzck@henu.edu.cn

    联系地址:金明校区综合办公楼616


    附件1河南大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附件2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操作说明(申请初聘)


    人才人事部

    202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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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大道北段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综合办公楼6楼
    传真:  0371-22866072        电话:0371-22866072
    河南大学人才人事部邮箱hdrsc@henu.edu.cn
    师德师风投诉邮箱:hdsdsf@henu.edu.cn

    师德师风投诉电话:0371-2285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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