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杰出人才特区支持计划”特聘教授、“攀登计划”特聘教授、省特聘教授、黄河学者、校特聘教授以及其他与学校签订人才聘任合同的高层次人才。(详见考核名单)
二、考核内容
以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和人才项目规定的考核内容为基础,对参加考核人员师德师风、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社会服务等情况进行考核。中期考核重点评估高层次人才当前学术发展状态、初步成就、发展前景以及工作开展进度等;届满考核对照合同任务全面考核高层次人才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采取校院两级负责制,坚持两级管理和考核。考核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和同行评议,邀请同行专家通过通讯评议和会议评议的方式对高层次人才的代表性成果和相关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四、考核程序
(一)各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小组成员一般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术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和同行专家组成,人数须为单数,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同行专家不少于3人。各相关单位请于10月30日下班前将考核工作小组名单和考核方案(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高层次人才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612室)。
(二)各单位通知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填写《河南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登记表》,并根据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三)各单位接收考核材料,对材料进行审核,并邀请学校审定的同行专家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进行会议审议,由考核工作小组形成考核意见,填写《河南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小组反馈意见表》;各单位根据考核工作小组意见,对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并按照相关要求将考核材料报送高层次人才办公室。
(四)学校邀请不少于5位校外同行专家对参加届满考核人员进行通讯评议,通过后,由学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
(五)学校评审后,考核情况报请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五、材料报送
请相关单位于11月5日下班前按照材料清单要求(附件1)提交有关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ccrcb@henu.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至高层次人才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612室)。
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是学校完善人才评价与考核体系的关键环节,是提升人才资源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是回顾和总结工作、加强学术交流的重要渠道,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客观做好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
联 系 人:张乃超 韩超 滕亚秋
联系电话:0371-22112896
附件: 1.提交材料清单
2.考核登记表
3.业绩证明材料(模板)
4.考核小组反馈意见表
5.考核情况统计表
6.考核PPT(模板)
7.河南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高层次人才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