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 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对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校职称评聘考核推荐委员会、各单位(系列)职称评聘考核推荐领导小组
学校职称评聘考核推荐委员会领导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各单位(系列)职称评聘考核推荐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系列)职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考核推荐,并将申报人有关评审材料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二、成立学校职称评聘监督委员会,各单位(系列)考核推荐监督小组
监督委员会,对职称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职称评审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有序的开展;考核推荐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单位(系列)考核推荐。
三、严格实行“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考核推荐办法
(一)公开:各单位(系列)按学校要求制定本单位(系列)考核推荐办法,并采取一定形式公开,同时组织拟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
(二)展示:各单位(系列)将申报人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统一公开展示,并组织本单位(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阅览,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三)检查:各单位(系列)在公开展示期间,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检查公开展示情况。未经展示的材料一律不得提交学校评委会,弄虚作假、蓄意作弊者,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审核:各单位(系列)安排专人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业绩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材料不得提交学校。如出现此类情况,在拟定指标分配方案时,将相应核减本单位(系列)推荐指标数。
(五)考核:申报人员在展示材料的基础上,向本单位(系列)考核推荐领导小组进行公开述职,讲述自己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以及在学术、技术方面取得的成绩。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在掌握申报人员以上情况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同时,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要进行讲课答辩,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对申报人课堂教学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并将讲课答辩情况作为推荐考核的重要参考。
(六)评议:各单位(系列)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在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考核的同时,组织本单位(系列)专家对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能力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和答辩,在评议和答辩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各考核推荐领导小组根据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和答辩结果,确定推荐人员排序,正常评审(含年限破格)和代表性成果评审人员分别排序,并予以公开。
(七)监督:各单位(系列)在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等推荐过程中,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自觉接受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八)学校审核:经“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等过程推荐的人选排序名单(附件4)及申报材料提交人才人事部,人才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对申报教授(正高级实验师)和副教授(高级实验师)中破格(含年限破格、代表作评审、小语种、基础学科)申报人员提交的代表性成果进行外审。
2022年度外审通过但评审未通过人员,2023年度不再外审 (代表性成果评审除外)。
(九)指标分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职称评审指标数,在材料审核和代表性成果外审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各单位教师队伍职称结构、本年度职称申报、学科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情况,拟定本年度职称推荐指标分配方案,提交学校研究通过后实施。
(十)学校推荐:校职称评聘考核推荐委员会根据各单位(系列)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推荐的意见,召开推荐会议,代表作成果评审人员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考核答辩推荐。按上级核定指标数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高(中)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答辩范围及具体要求
(一)业务答辩
下列人员除须参加由本单位(系列)考核推荐领导小组组织的答辩外,若推荐通过,在评审时还需到相应评委会再次参加答辩:
1.申报教授(正高级实验师)人员
2.申报副教授(高级实验师)人员
3.转换系列(专业)申报人员
各单位(系列)答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答辩程序
(1)申报人需将参评材料提交本系列(单位)答辩小组,由答辩小组的专家提前拟定答辩题目;
(2)申报人入场介绍情况(时间限定10分钟):本人专业经历及主要业绩,本人获奖成果及论文、论著的主要论点、论据,本专业国内外学术、技术上的新进展、新成果等;
(3)回答主辩人及助辩人提出的问题(时间限定15分钟);
(4)为加大答辩在评审工作中的权重,答辩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既要做出总体评价,又要分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以切实发挥答辩在人才评价中的作用,并认真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评议情况表》(附件6)。
2.答辩内容
(1)以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业务经历等为依据,进行有关问题及相关问题的答辩;
(2)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学术、技术问题的具体办法及实际业务水平;
(3)审核其申报材料是否客观真实。
3.答辩时间
从申报人入场介绍情况到答辩结束,时间一般为30分钟。
(二)讲课答辩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申报高级职称和转换系列(专业)人员需要进行讲课答辩。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对申报人课堂教学能力进行全面考察,从申报人入场介绍情况到答辩结束,时间不低于15分钟。各单位(系列)职称评聘考核推荐领导小组根据讲课答辩情况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讲课答辩评议情况表》(附件8),并将讲课答辩过程录制视频,留存备查。
五、评审程序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成立高校教师(实验人员)高、中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负责全校教师(实验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分两步进行:
(一)学科组评审鉴定科研成果。评委会下设专业学科组,各学科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进行鉴定,衡量其实际水平是否符合所申报层次的任职条件。在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评议的基础上,提出评议意见,由学科组长签名。学科组长负责向评委会汇报情况。
(二)各评委会根据学科组专家的评议意见和学科组长的汇报情况,综合考核后进行投票表决,最后,由评委会主任委员宣布投票结果。
六、职称评审系统说明
(一)申报人员通过8位工号登录学校人事管理系统(网址:http://hr.henu.edu.cn),进入职称评审模块填报信息。
(二)学校统一为各单位(系列)推荐领导小组组长配置审核权限,通过8位工号登录人事管理系统,进入职称评审模块,提交本单位(系列)推荐结果。
七、切实加强领导,圆满完成今年职称工作
申报人和考核推荐单位(系列)要高度重视,严肃纪律,要向广大教职工认真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在考核、推荐、评审工作中,要真正把政治素质好、教学效果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出来晋升高一级职称,以利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服务于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八、监督(举报)电话
校纪检监察专员办公室:0371-22866053
人才人事部:0371-22196969
附件:
1. 2023年度有关职称评审政策的说明及补充规定
2. 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3. 报送评审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4. 2023年度职称推荐人员排序表
5. 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
6.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评议情况表
7. 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
8.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讲课答辩评议情况表
9. 课时量核算模板
河南大学职称评聘考核推荐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