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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及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06 19:40:06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及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办外2024126)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及人员选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配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提升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培养地方急需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二)申报方式

    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申报项目,学校进行评选后推荐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统筹;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专业与规模等。

    2.项目获批后执行期暂定为3年。人员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三)申报项目要求

    1.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以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针对性政策文件为依托。

    2.结合学校特色学科优势,反映学校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3.重点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建设急需,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

    4.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良好合作基础的。双方须签有尚在有效期的具体合作协议,而非框架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如合作协议中明确收取学费或高额注册费,应积极争取外方免除费用,并在申报项目时应详细说明国内外经费来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书一并提交审核。

    5.各单位需把项目人员纳入师资和人才队伍发展总体规划,做到派出前有要求、在外期间有任务、回国后有考核、发挥作用有方案,明确回国后发展路径、目标,并为其回国创造有利条件。

    6.每个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不超过5个。

    (四)时间安排

    530日前,各单位研究、设计项目,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信息采集表(附件2),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二、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工作安排

    (一)选派范围

    2024年地方合作项目人员选派仅在20192020获批并继续实施的和20222023年获批正在执行的地方创新子项目内进行,不再受理所在单位和个人渠道的人员申请。

    (二)选派类别和资助期限

    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期限为3-6个月;

    访问学者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博士后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三)申请条件

    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等。申请人须为河南省高等学校正式工作人员。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具体申请条件可登录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综合项目专栏”“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查阅。

    (四)选派流程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应在2024622日至62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报名,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准备申请材料,提交人才人事部职称科审核。

    符合条件有意申报者,还需填写《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3),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同系统内提交材料的纸质版,于202462518:00前报送至人才人事部职称科。

    2.学校推荐

    学校要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的项目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和留学专业,按计划足额选拔留学人员进行申报,并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综合素质、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最终选出推荐人选。地方合作项目创新子项目在学校计划指标内推荐派出。

    (五)评审和录取

    省教育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并在官方网站对推荐人员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省教育厅将推荐人员名单提交后,国家留学基金委再次组织专家进行查重和抽审,于20248月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512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六)资金配套

    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承担50%、省财政30%、高校20%的比例进行资金配套。不允许向留学人员个人收取任何配套资金。

    (七)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不提供学费资助。

    其他相关事宜,请查阅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综合项目专栏”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光

    联系电话:22196969

    联系地址:金明校区综合办公楼616

    联系邮箱:hdzck@henu.edu.cn




    附件:

    1.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书

    2.创新子项目申报信息采集表

    3.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人才人事部

    20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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