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4〕215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
1.推荐对象: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已获得省教育厅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2.推荐名额:我校推荐名额为13名,含8个指标单列,包括附属医院2名、一流建设学科(生物学)1名、倍增学科(化学、地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和中国史)各1名。各单位限推荐1名。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乐于奉献,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成果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三、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材料清单
1.推荐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和师德师风情况,单位推荐程序和推荐意见等。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所在单位意见”无需签字盖章)。
3.申请人支撑材料(见附件2),并按以下顺序制作目录。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年度考核结果等;
(2)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
(3)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
(4)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论文的相关材料;
(5)近五年学术团体任职证明材料。
4.本次推荐采用无纸化申报,以上材料均需PDF格式电子版。
(二)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完整、规范。推荐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推荐工作全过程,对推荐材料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荐人选参选资格,进行全校通报并核减下一年度申报名额。
各单位于7月22日10:00前将本单位推荐人选材料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excel版和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 系 人:常明杰
联系电话:0371-22888568
联系邮箱:jszx@henu.edu.cn
附件:
1.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doc
2.附件2:申报人选支撑材料(模板).doc
3.附件3: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xls
4.附件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教师中心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