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持和智力支撑作用,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荐河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函》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推荐工作遵循公开、公正、科学、全面的原则,推荐时应考虑专家的职业素质和能力。被推荐的专家应在相应专业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和社会知名度。
二、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为我校在岗教师及工作人员。
三、推荐范围及名额
在营养与食品安全相关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相关专家。我校可推荐1~2名候选人,每单位限推荐2人。
四、候选人基本要求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责任感强,具有严谨、科学、端正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
2.从事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监管或与食品专业领域密切相关的工作;在食品安全及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造诣和业务水平,能够及时掌握国内外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资历,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
3.有牵头承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敬业精神,工作主动,积极参加委员会活动,承担并完成委员会交付的各项任务。
5.能够履行委员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相应的职责和任务。
6.不在食品生产经营或检验仪器设备耗材等企业担任职务。
四、报送要求
采取个人申报和本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后,认真填写委员候选人附件材料,并将支撑材料PDF版(附件1,仅发送PDF版);信息汇总表(附件2)、信息登记表(附件3)、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word版)及单位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于9月23日中午11:00前发送至jszx@henu.edu.cn,无需上交纸质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常明杰
联系电话:0371-22888568
联系邮箱:jszx@henu.edu.cn
教师中心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