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25年度资助指南已发布,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日程安排,按时间顺序依次开展第77批面上资助、第18批特别资助、联合资助、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以及第78批面上资助。现将相关信息告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及经费
面上资助,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8万元,社会科学5万元。
特别资助,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联合资助,资助标准为18万元。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10万元。
二、资助工作时间安排
三、申报条件
(一)面上资助
1.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18个月的计算方式为“动态计算”,即:按照进站之日到申请书首次提交之日不超过18个月计算。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2.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3.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4.面上资助不限制申请人数。与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向工作站提交申请。与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级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依托流动站申报。
5.如申请项目所属一级学科为心理学或二级学科为教育技术学,申请人需明确项目所属学科门类,教育学或理学选其一。
6.对在资助结果公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二)特别资助
1.进站满4个月,4个月的计算方式为动态计算,即自进站之日到申请书首次提交当日满4个月。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3.项目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特别资助限项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校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4)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
(5)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5.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本站内已获得特别资助(包括原站前、站中资助)、博士后基金联合资助(特别资助)以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6.对在资助结果公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7.与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向工作站提交申请。与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级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依托流动站申报。
(三)第1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资助(特别资助)
1.申请人须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无科研失信行为。
(2)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依托所在流动站、工作站申请,按在职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请。
(3)拟进站人员须依托拟进入的流动站、工作站申请,且须是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办理进站手续时须满足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年龄要求。
(4)申请项目须为非涉密项目且为以下研究方向:采矿新技术与理论、煤矿安全技术与理论、矿山智能化技术与理论、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数字岩石力学、地质保障与水害防治、先进煤机装备与制造、深地工程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智能检测、煤炭行业人工智能模型与技术、煤炭清洁低碳开发利用技术、固态燃料电池理论与技术。
(5)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6)获资助的拟进站人员须在资助名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并应符合博士后进站相关要求,逾期视为放弃资助资格。
(7)博士后基金中国煤科联合资助不得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其他博士后基金联合资助、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及国家实施的博士后国(境)外派出类项目同时获选。在上述项目未公布获选结果前,可以同时申报。
(四)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在站2年以上或出站5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2.申请人为所投专著的唯一作者。
3.专著所属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
4.字数不少于15万字(以统计字符计算,空格不计入)。
5.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6.在专著书稿完成后方可申请。
四、申报流程
(一)第77批面上资助、第18批特别资助、第1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资助(特别资助)
1.在3月1日网上申请开始前,申请人可下载《面上资助申请书》(附件1)/《特别资助申请书》(附件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资助(特别资助)申请书》(附件3)模板作为填报参考,完成申请书初步拟写。
2.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于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统一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一对一指导与论证。未经专家论证的项目,学校不予推荐。与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级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参与合作导师所在单位组织的专家论证。
3.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定稿后,于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等待学校审核。
网站链接:https://jj.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usertype=bsh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于3月31日(周一)下午下班前,统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邮箱,邮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2025年度中国博士后基金申报材料”,如“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度中国博士后基金申报材料”;专家论证意见每人至少1份,命名格式为“姓名+项目申报类型+专家论证意见”,如“张XX第77批面上资助专家论证意见”。
材料清单如下:
(1)面上资助/特别资助/联合资助申报一览表(附件7/附件8/附件9,Excel格式);
(2)专家论证意见(附件10,至少1份,含专家亲笔签字的PDF格式)。
4.学校审核推荐。
(二)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申请人须于4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在线生成《出版资助申请书》,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
(三)第78批面上资助的申报将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22199595
邮 箱:hdbhb@henu.edu.cn
附件:
1.面上资助申请书(模板)
2.特别资助申请书(模板)
3.联合资助(特别资助)申请书(模板)
4.联合资助(特别资助)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
5.联合资助(特别资助)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6.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书(模板)
7.面上资助申报一览表
8.特别资助申报一览表
9.联合资助(特别资助)申报一览表
10.专家论证意见(模板)
1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5年度)
人才人事部
202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