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职称初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定人员范围
1.已完成入校报到手续、尚未办理职称初定手续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全职博士后。
2.实行以考代评的经济、会计、卫生、工程等系列初、中级职称,获得资格后,可依据本人岗位类型申请聘任。
二、初定条件
1.申请人员需办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入职手续,领取社会保障卡。
2.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见习期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中级职称。
5.初定教师系列职称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博士学位获得者除外)。
三、申报程序及说明
职称初定在河南省职称系统中进行,申请人需要在河南省职称系统中申报,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备案存档。
(一)职称系统申报说明
1.登录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按照《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操作说明(初定)》(见附件2)填写申报信息。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登录网址:http://222.143.33.99:8083/zcsb/login.do)。
2.系统填报注意事项。在“执业资格”栏目处上传本人高校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学历信息从大学本科阶段开始填报,须上传各阶段的学历和学位扫描件;工作经历从毕业后的经历开始填写。
(二)纸质材料说明
1.《河南大学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人才人事部职称科。
2.本人1寸免冠电子证件照。
四、相关要求
1.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本职工作。对品行不端、弄虚作假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2.申报人员初定职称系列,原则上应与其公开招聘应聘岗位一致。申请首次职称初定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应适当延长工作年限或增加业绩要求。
3.申报人通过省职称系统每年只能申报一次职称,初定当年无法再次申报高一级职称。
4.各单位将申报人材料于4月21日前报送至人才人事部职称科,电子证件照发送至联系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光 张弛
联系电话:0371-65157893
联系邮箱:hdzck@henu.edu.cn
联系地址:金明校区综合行政楼616室
龙子湖校区友兰学堂北楼A座302室
附件:
1.河南大学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2.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操作说明(申请初定)
人才人事部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