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人事处
通知公告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半年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11 10:51:59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职称初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定人员范围

    1.已完成入校报到手续、尚未办理职称初定手续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全职博士后。

    2.实行以考代评的经济、会计、卫生、工程等系列初、中级职称,获得资格后,可依据本人岗位类型申请聘任。

    二、初定条件

    1.申请人员需办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入职手续,领取社会保障卡。

    2.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见习期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中级职称。

    5.初定教师系列职称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博士学位获得者除外)。

    三、申报程序及说明

    职称初定在河南省职称系统中进行,申请人需要在河南省职称系统中申报,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备案存档。

    (一)职称系统申报说明

    1.登录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按照《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操作说明(初定)》(见附件2)填写申报信息。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登录网址:http://222.143.33.99:8083/zcsb/login.do

    2.系统填报注意事项。在“执业资格”栏目处上传本人高校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学历信息从大学本科阶段开始填报,须上传各阶段的学历和学位扫描件;工作经历从毕业后的经历开始填写。

    (二)纸质材料说明

    1.《河南大学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人才人事部职称科。

    2.本人1寸免冠电子证件照。

    四、相关要求

    1.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本职工作。对品行不端、弄虚作假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2.申报人员初定职称系列,原则上应与其公开招聘应聘岗位一致。申请首次职称初定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应适当延长工作年限或增加业绩要求。

    3.申报人通过省职称系统每年只能申报一次职称,初定当年无法再次申报高一级职称。

    4.各单位将申报人材料于421日前报送至人才人事部职称科,电子证件照发送至联系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光 张弛

    联系电话:0371-65157893

    联系邮箱:hdzck@henu.edu.cn

    联系地址:金明校区综合行政楼616

     龙子湖校区友兰学堂北楼A302


    附件:

    1.河南大学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2.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操作说明(申请初定)



    人才人事部

    2025411


    上一条:河南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第一批)

    下一条: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讯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大道北段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综合办公楼6楼
    传真:  0371-22866072        电话:0371-22866072
    河南大学人才人事部hdrsc@henu.edu.cn

    师生意见建议电子信箱:rsgzjy@henu.edu.cn

    师德师风投诉邮箱:hdsdsf@henu.edu.cn

    师德师风投诉电话:0371-22853916


    河南大学人才人事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