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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5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18 10:57:36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13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先进集体

    学校内设二级机构,如院(系、所)、处(科)、重点教学科研基地等。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

    (二)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包括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和师德先进个人三类。

    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在职在岗管理人员。

    河南省优秀教师: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在职在岗专任教师、管理人员。

    推荐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能集中在同一单位。不推荐评选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以及国家级、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曾获得省级教育系统先进(优秀)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等同类型表彰的原则上不予推荐。每个奖项中,县处级或相当于县处级干部全省占比不超过20%。

    二、推荐名额

    1.根据通知要求,上级部门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9名,其中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2名(最多推荐1名处级干部)、优秀教师6名(至少推荐1名双一流建设学科教师和1名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思政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1名。推荐名额上报后,实施差额评选。

    2.先进个人候选人由各单位按评选条件择优推荐,限报1人。各单位可按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先进集体。

    三、评选条件

    (一)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1.政治过硬。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到教学管理工作各方面。

    2.业绩突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狠抓落实,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全面落实“五育并举”,积极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坚持扎根中原大地办 学,全面落实“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实绩显著。

    3.作风优良。持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教育问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担当作为,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违纪违法案件和“四风”问题。干部职工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二)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1.政治可靠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管理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

    2.教育管理业绩突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管理理念先进,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以智能化赋能教育治理,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等重大任务中主动担当作为,工作业绩突出。

    3.清正廉洁作风优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教育问题。爱岗敬业、勤政务实,办事公道、品德优良,甘于奉献、敢于负责,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无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问题。

    4.长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担苦担难担重担险,履职尽责、苦干实干,作出突出贡献,受到群众赞誉。

    (三)河南省优秀教师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弘扬教育家精神,争做“四有”好老师,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2.道德情操高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严爱相济、润己泽人,敬重学问、关爱学生,严于律己、甘为人梯,用爱浸润教书育人的全过程,尊重、关爱、成就每一个学生,让学生感受到温暖和信任、树立信心和勇气,“亲其师”而“信其道”。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无师德失范和违纪违法问题。

    3.育人智慧高超。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有深刻的教育洞见、高超的教学艺术,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坚持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提供适合的教育,让学生都成长为有用之才。坚持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为己任,遵循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成长规律,严谨治学、潜心问道,在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方面业绩突出,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躬耕态度笃定。坚守教育教学一线,注重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练就过硬教学本领,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学贡献突出。培养有文化自信、家国情怀、全球视野、未来眼光的时代新人。

    5.长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践行教育家精神,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各方面成绩突出,改革创新成果得到广泛认可,深受学生爱戴和社会好评,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

    6.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专职辅导员满工作量可参加优秀教师评选。

    (四)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

    1.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担当,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学校规章制度。无师德失范和违纪违法问题。

    2.积极践行教育家精神。将个人理想融入国家与民族复兴的伟业中,以培养时代新人为使命,将教育视为服务社会、报效国家的事业;在长期的执教生涯中以德立身、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通过言传身教影响学生,通过教育“点燃灵魂”,根据学生特点个性化引导;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躬耕教坛,兼具全球视野与文化传承使命,教育和引导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

    3.立德树人成效显著。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增强民族自豪感和使命感;践行学生的“四个引路人”,潜心教书、用心育人,关爱学生全面发展,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重视学生德育工作,以系统性、创新性、长效性方式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全过程;乐教爱生、淡泊名利,善于发现和激发学生潜能,具有将教育理念转化为具体实践的育人智慧。

    4.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勤学笃行、严谨治学,践行终身学习理念,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创新,探索适合本校或本地实际情况的教育教学模式,为其他教师提供可借鉴的经验;锐意进取、与时俱进,潜心钻研业务,积极投身课程改革与教育创新实践,业务精湛,能够持续辐射区域内更多教师提升育人本领,引领更多教师享受教师职业幸福,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专业威望。

    其中,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需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截至2025年5月),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注重面向一线。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优先考虑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者、中小学班主任、援派干部(含援派教师)。推荐的优秀教师,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高校专职辅导员满工作量可参加优秀教师评选);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在本科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原则上,先进工作者向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倾斜。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个人(含曾任)不参加评选。二级单位的负责人(含副职)不得申报“河南省优秀教师”。

    (二)坚持评选标准,严把推荐质量。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把践行教育家精神作为价值导向,把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表现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各单位要严格履行程序,对推荐工作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采取适当方式深入考察了解推荐对象,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杜绝带“病”推荐、参评。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坚决不予推荐。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监检查。确保所有候选集体和个人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戴帽推荐,杜绝暗箱操作。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推荐评选活动的资格。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评审简表》(附件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评审简表》(附件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和《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各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文档。

    (二)评审简表中填写的各种奖励和荣誉称号须提供证书原件及扫描件(PDF文档),优秀教师候选人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扫描件(PDF文档)。证书原件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审验、登记、留存,报送时不再提交,如评审有异议,再通知有关单位报送,表彰工作结束后退还。

    (三)评审表电子版(word版)、汇总表电子版(excel版)和各类材料、证书扫描件(PDF版)于6月23日(下周一)1200前发送至劳资科邮箱:hdlzk@henu.edu.cn,逾期不报者视作放弃。

    六、评选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的评选方式进行,各单位推荐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按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先进集体和评选推荐先进个人,推荐结果在本单位公示。

    (二)资格审查。人才人事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候选对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组织评审。学校组织评审会(材料评审+答辩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四)名单公示。

    (五)结果上报。

    七、联系方式

    人:李海平  庞书豪

    联系地址:金明校区办公楼608室

                       郑州校区友兰学堂北楼A座302B室

    联系电话:0371-22199797

    电子邮箱:hdlzk@henu.edu.cn


    附件: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评审简表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评审简表

                3.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

                4.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人才人事部

    2025年6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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