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省直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54号),结合学校实际,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教职工参加省直公务员医疗体检,其他人员参照省直公务员医疗体检标准参加体检。为做好我校教职工2025-2026年度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全体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
二、体检项目
体检分为四个项目,参检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从项目一、二、三、四中任选一套项目参加体检,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一、二、三
项目一、二、三均由基础项目和自选项目组成。
基础项目包括基础检查、肝功能九项、肌酸激酶、血脂四项、肾功能三项、血常规、血糖、糖化血红蛋白、尿常规、心电图、彩超、甲功三项,共12项。
(二)自选项目(见附件1)
项目一:由参检人员在自选项目1-19项中任选5项。
项目二:由参检人员在自选项目1-19项中任选3项,且在核磁共振(1.5T以上)的4个部位中任选1个部位。
项目三:由参检人员在核磁共振(1.5T以上)的4个部位中任选2个部位。
(三)项目四
项目四包括基础检查和磁控胶囊胃镜。
三、体检时间
体检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体检医疗机构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已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事业编制和员额制人员)可按照“就近、方便、自主”的原则,自行预约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其他人员参照省直公务员医疗体检标准参加体检,在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或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参加体检的,由学校统一按规定标准支付体检费;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体检的,按照异地体检要求办理报销。
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指定的省直医疗体检机构在郑州市有54家,开封市有5家(详见附件)。
五、体检流程
(一)预约体检
参检人员可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河南医保”支付宝小程序进行体检预约、选定医疗机构、选择项目等(未去体检前可以自行撤销后再次预约),也可直接前往定点体检医疗机构进行线下预约体检。
办理异地安置的参检人员可选择回郑州、开封预约体检,也可在安置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二)现场确认
参检人员需在所选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预约体检,项目现场确认,确认后方可进行体检,确认时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现场确认后不得再次变更体检医疗机构。
(三)体检结果通知
体检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参检人员。电子体检结果可登录体检医疗机构小程序获取,纸质体检结果可前往体检医疗机构领取。
六、费用结算
异地安置人员、其他人员选择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体检的,需在体检起止时间内参照体检通知中的项目进行体检,并于2026年12月将体检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交人才人事部社保科。费用明细清单需包含体检项目名称、项目价格等信息;其中,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结算:
1.未提供费用明细清单的(费用明细在发票上完整显示的除外);2.费用明细清单记载的总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的(异地体检机构出具有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除外)。发票金额超出当期体检费用标准的按照当期体检费用标准报销,低于当期体检费用标准的据实报销;3.未在体检起止时间内体检的。
七、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关系到每个参检人员的切身利益,也是省直医疗保险对参保人员健康负责的体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对不按要求选择体检项目的参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理,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将不予结算。各单位要及时引导本单位长期异地居住和临时外出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体检费用自理。
八、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现场确认。
2.体检前三天要求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严禁饮酒。
3.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以便进行实验室检查和腹部彩超检查。
4.长期服药的老师请继续服用,并在体检时应告知内科医师。
5.做泌尿系统彩超、妇科彩超检查时,需憋尿直至膀胱充盈后方可进行。
6.有既往病史的,或置有乳腺假体的同志,在体检时应事先告知主检医师。
7.女同志做尿常规检查、妇科检查应在生理期过后三天为宜。
8.妇科检查前三天禁止同房,且严禁在阴道内放置药物或进行其他任何操作。
9.做X线检查时尽量穿着净面纯棉不带有金属饰物的内衣。
10.孕期、哺乳期和三个月内计划怀孕的同志原则不做CT、X线摄影和骨密度检查。
11.体检期间,如出现不适,请及时与在场医务人员沟通。
12.年龄较大行动不便和患有严重疾病的同志,体检时需有家属陪同。
13.未婚、孕期原则不做妇科及相关检查。
九、联系方式
人才人事部社保科
联系人:刘凤桐 李晓红
联系电话:0371-22195956 18569879277
附件:1.2025年度体检项目表
2.2025年体检医疗机构名单
人才人事部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