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学科建设、科研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根据学校高层次人才考核有关工作要求,现将2026年上半年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至2026年6月30日,达到届满和中期考核的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
二、考核内容
以签订聘任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基础,对参加考核人员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届满考核全面评估聘期任务完成情况;中期考核重点评估当前学术发展状态、初步成就、发展前景以及工作开展进度等。
三、考核要求
(一)学校不断加强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考核注重实际业绩和贡献,尊重学科差异,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各用人单位成立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组,负责本单位人才考核工作。考核组不少于7人,一般由单位党政领导、学术委员会负责人和同行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3,考核组长建议由校外专家担任。
(三)用人单位考核程序:参加考核人员填写《河南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登记表》,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用人单位汇总并审核考核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用人单位考核工作组对考核人员进行答辩评审,并形成考核意见,填写《河南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组反馈意见表》;用人单位将考核工作组专家名单和上述考核材料报送高层次人才办公室。
(四)学校组织考核。
四、考核结果设定
(一)届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
1.优秀:超额完成聘期任务且业绩突出(比例不超过20%)。
2.合格:完成聘期任务。
3.基本合格:未完成聘期任务,但有一定潜力,经过一年整改期有望完成。
4.不合格:未完成聘期任务,与合同约定任务差距较大。
(二)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
1.优秀:超额完成中期任务且业绩突出。
2.合格:完成中期任务。
3.基本合格:完成中期任务一般。
4.不合格:到岗情况不佳,未完成中期任务。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6月15日前按照附件材料清单将电子版材料及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gccrcb@henu.edu.cn。
联 系 人:杨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6598556
附:附件材料
高层次人才办公室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