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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半年职称初定和资格确认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5-08 10:30:43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7号)和《关于全省职称互认互通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65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6年度上半年职称初定及资格确认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职称初定

    (一)申报对象

    1.已完成入校报到手续、尚未办理职称初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全职博士后。

    2.通过国家考试取得经济、会计、卫生、工程等系列初、中级职称资格,且已完成入校报到的人员,可依据本人岗位类型申请聘任。

    (二)申报条件

    1.已办结入职手续,且已领取社会保障卡;

    2.学历与资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见习期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中级职称。

    3.申请初定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博士学位获得者可暂不上传)。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形式

    要求

    1

    系统申报

    线上

    登录“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填写信息并提交(网址:http://222.143.33.99:8083/zcsb/login.do)。账号:身份证号,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

    2

    《河南大学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1

    纸质

    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一式三份)。

    3

    1寸免冠电子证件照

    电子

    命名格式:“单位+姓名+初定”,由单位统一发送至联系邮箱。

    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①“执业资格”栏目处上传本人高校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②学历信息从大学本科阶段开始逐条填报,并上传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③工作经历从毕业后第一份工作开始填写;

    ④无法登录系统,请联系职称科。

    二、资格确认

    (一)申报对象

    入校前已取得相应职称,已完成报到手续但尚未办理职称资格确认的高层次人才或“双一流”高校调入人员。

    (二)资格确认程序

    1.具有高级职称者: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审核、专家评议、确认职称和聘任。

    2.具有中级职称者: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审核、确认职称和聘任。

    (三)申报材料清单

    1)基础材料(所有申请资格确认人员均须提供)

    序号

    材料名称

    形式

    要求

    1

    职称信息查询

    电子

    国网或省网可查完整截图页面(扫描件,查询方法见附件7

    2

    职称证书

    电子

    原单位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

    3

    职称评审表

    电子

    原单位职称评审表(扫描件)。

    4

    职称正式发文

    电子

    评审机构出具的职称正式发文(须有评审机构公章,扫描件)。

    5

    连续社保证明

    电子

    微信、支付宝查询页面截图(扫描件,查询方法见附件7)。

    6

    《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附件3

    纸质

    按要求填写,单位盖章后报送。

    2)专家评议材料(仅确认高级职称人员提交)

    序号

    材料名称

    形式

    要求

    1

    河南大学职称确认业绩简表

    电子

    如实填写参加现职称评审和任现职以来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业绩,限项填写,同一成果不重复。

    2

    业绩佐证材料

    电子

    与简表内容对应的项目批文、获奖证书、论文论著等。

    评议说明:学校组织专家对高级职称调入人员的业绩进行评议,经会议研究通过后,确认其职称资格;未通过人员暂不予确认,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重要说明

    (一)职称初定

    1.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本职工作。对品行不端、弄虚作假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2.初定职称系列,原则上应与其公开招聘应聘岗位一致。首次申请职称初定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不一致或不相近的,需适当延长工作年限或增加业绩要求。

    3.申报人通过省职称系统每年只能申报一次职称,办理职称初定当年,无法再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

    (二)资格确认

    1.资格确认仅确认申报人现有职称资格及层级,不涉及系列转换或等级晋升。

    2.申报职称资格确认人员不受河南省职称系统平台年度申报次数限制,可在同一年度内再次申请职称评审。

    四、材料报送

    1.所有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汇总报送,不受理个人直接提交。

    2.初定材料:单位填写《河南大学职称初定信息汇总表》(附件4),连同个人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3.资格确认材料:单位填写《河南大学资格确认信息汇总表》(附件6),为每人单独建一个文件夹,按基础材料序号命名,统一发送电子版;纸质《审核表》同时报送。

    4.请于2026515日前完成报送与系统提交(职称初定网上申报截止51524:00)。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光 张弛

    联系电话:0371-22822703,18568677616

    联系邮箱:hdzck@henu.edu.cn

    联系地址:金明校区综合行政楼616

    龙子湖校区友兰学堂北楼A305A


    附件:

    1.河南大学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2.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操作说明(申请初定)

    3.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

    4.河南大学职称初定信息汇总表

    5.河南大学职称确认业绩简表

    6.河南大学资格确认信息汇总表

    7.职称信息查询及社保查询说明



    人才人事部

    20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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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大道北段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综合办公楼6楼/河南省郑州市明理路河南大学郑州校区友兰学堂北楼A座3楼
    电话:0371-65156568
    河南大学人才人事部hdrsc@he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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