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流动站及招收单位:
为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储备,根据《河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实施办法》(校发〔2017〕28号)和《河南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实施办法》(校发〔2017〕29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师资博士后招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计划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和师资博士后队伍现状,按需设岗,在充分论证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用人计划。博士后导师应取得博士生招生资格,年均招收师资博士后一般为2人,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为2-3年。
二、招收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博士学位不超过2年,身心健康、人品端正、遵纪守法。
2.毕业于国外知名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等高水平院校及知名研究院(所)的优势特色学科。
3.博士期间所获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SCI或EI期刊论文2篇以上;
(2)CSSCI(不含“扩展版来源期刊、收录集刊”)、CSCD(核心版)期刊论文2篇以上;
(3)SSCI期刊论文1篇以上;
(4)所获其他标志性成果(项目、专利、论著)等经专家评议,符合来校从事博士后工作招收条件。
4.外籍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条件、薪酬待遇参照师资博士后标准执行。
三、薪酬待遇
1.在站工作期间师资博士后享受校聘副教授工资待遇和每年6万元工作津贴,可申请校内博士后公寓或享受一定数额租房补贴。实验性理科、工科招收单位或导师可提供6万配套经费。
2.提供6-10万科研启动费,由导师或课题组负责管理。
3.职称申报、集资住房、户籍办理、子女入学等享受在校职工同等待遇。
四、招收程序
1.申请者向招收单位提交科研计划书、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通过博士论文答辩证明等相关材料。
2.招收单位审核申请材料,并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进行评审。
3.通过评审的拟招收人选与所在单位签订博士后工作协议,明确合作导师、待遇、科研工作量、出站具体条件等内容。
4.流动站将拟招收博士后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备案。
5.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享受博士后相关待遇。
五、招收工作安排
1.各单位于2019年1月16日前将招收计划(附件1)和招聘信息(附件2)上报校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605室)。
2.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于2019年1月18日前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并公布招收计划。
六、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后工作,科学合理编制师资博士后招收计划,按时完成招收任务。
2.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博士后合作导师在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培养、考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建立以科研计划书为主要内容的培养制度,结合科研计划书内容签订工作协议,参照工作进度和目标按期考核。
3.各单位签订的博士后工作协议要明确博士后出站条件和留校工作条件,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联系人:焦凡 胡 斌 杨 光
联系电话:22199595
附件1:河南大学2019年博士后招收计划表
附件2:河南大学师资博士后招聘信息(模板)
人事处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