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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04 18:45:21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2020〕3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现将推荐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对象

    1.推荐名额:我校的推荐名额为5名(含附属医院2名),各单位限推荐1名候选人。另外,根据我省有关政策,此次推荐对两类人才给予倾斜:一是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且符合选拔条件的专家人才,可享受一次不受指标限制,单独申报;二是各单位可多申报1扎根大别山区、伏牛山区、太行山区、黄河滩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符合选拔条件的优秀人才。

    2.推荐对象:一般从符合条件的市(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中推荐人选,特别优秀的可不受此限制。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的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再推荐。

    二、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应分别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和世界、国内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3.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社科类奖;

    4.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世界或亚洲三大赛或全运会中获得奖牌,为我省体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7.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8.在文学、艺术、图书、新闻、出版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9.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10.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二)产业创新领军人才

    为更好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811青年人才工程”主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本次推荐工作单独设置产业创新类人才申报指标。产业创新类人选除应具备专业技术人才的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大数据及网络安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航空经济、生物医药、生物育种、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中非公企业的核心研发人员。

    2.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有效组织并引领创新团队,组织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书面材料

    1.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材料1份,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制作打印的《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各1份(电子版发送到联系邮箱)。

    (二)电子数据

    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 http://expert.hnzjgl.gov.cn/login报送。《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使用手册》请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专栏,或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nzjgl.gov.cn查阅。“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登陆账号开设,请联系师资科。

    (三)报送时间

    以上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请于9月11日前一并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金明校区办公楼605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斌 杨光

    联系电话:22199595

    联系邮箱:hdszk@henu.edu.cn

    人事处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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