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2020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0〕268号)要求,我校将对2017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进行考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以下简称培养人选)。
二、考核时间、地点
2020年12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依据
(1)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2)河南大学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标准。
四、考核程序
(1)培养人选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在学校进行公示。
(2)培养人选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应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发展意见建议和努力方向。
五、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人员的30%。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应为不合格。考核合格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和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将追回拨付经费。
六、相关要求
(1)认真填写《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重点填写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并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字样的成果,论文限第一或第一通讯作者。下同)。
(2)准备5分钟汇报材料(需用PPT)。主要汇报内容为在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3)汇总成果材料。内容包括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按照业绩材料清单的顺序装订成册。
(4)请于11月30日前,将《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1份、成果汇总材料1份送到金明校区办公楼605室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
联 系 人:胡 斌 杨 光
联系电话:22199595
邮 箱:hdszk@henu.edu.cn
地 址:金明校区办公楼605室
附件.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2.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
3.业绩证明材料清单
4.考核人员名单
人 事 处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