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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2017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0-11-23 17:58:58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2020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0〕268号)要求,我校将对2017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进行考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以下简称培养人选)。

    二、考核时间、地点

    2020年12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依据

    (1)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2)河南大学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标准。

    四、考核程序

    (1)培养人选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在学校进行公示。

    (2)培养人选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应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发展意见建议和努力方向。

    五、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人员的30%。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应为不合格。考核合格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和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将追回拨付经费。

    六、相关要求

    (1)认真填写《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重点填写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并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字样的成果,论文限第一或第一通讯作者。下同)。

    (2)准备5分钟汇报材料(需用PPT)。主要汇报内容为在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3)汇总成果材料。内容包括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按照业绩材料清单的顺序装订成册。

    (4)请于11月30日前,将《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1份、成果汇总材料1份送到金明校区办公楼605室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

    联 系 人:胡 斌 杨 光

    联系电话:22199595

    邮   箱:hdszk@henu.edu.cn

    地 址:金明校区办公楼605室

        附件.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2.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

     3.业绩证明材料清单

     4.考核人员名单

    人 事 处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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