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1〕1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含在外省市获得同类称号的人员)中,从事基础研究、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在职在岗的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列为遴选对象。
为避免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人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连续全职在豫工作3年以上;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
(四)引领原创性重要理论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对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学、生物、医学、哲学、政治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学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
(五)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课题和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六)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资助;
(七)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
三、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3个(含附属医院),各单位限推1人。
各单位可多推荐1名扎根大别山区、伏牛山区、太行山区、黄河滩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符合选拔条件的优秀人才。
四、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金明校区办公楼612室)。
(二)电子数据: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http://expert.hnzjgl.gov.cn/login报送。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请联系高层次人才办公室开通登陆账号。
五、相关要求
1.申报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申报人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遴选资格。
2.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均须在2020年5月8日前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人:焦凡 张乃超
联系电话:22112896
人事处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