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博管办通知,现将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青年拔尖人才(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青年博士,拟申请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工作或2020年6月10日以后进站的博士后,申请人须依托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不限申报名额。申报学科及合作导师详见河南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简介(网址:http://rsc.henu.edu.cn/bsh/bshgl/hndxbshldzjj.htm)
二、遴选数额及资助金额
2021年度计划遴选10名左右,每人在站期间资助50万。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10万元的科研资助经费的使用按照《河南省博士后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申请 “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科学道德。
(二)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尚未取得博士学位证书的,须在申报前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申报项目须属于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
(五)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该为该研究领域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或省级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六)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在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七)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能申请。
(八)未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国家博新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等。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2021年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表》(附件1),于2021年5月12日前报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金明校区605室)
(二)各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对所有申报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初审,并负责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学校对申报人选进行审核后,于5月20日前报省人社厅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处(省博管办)。
五、申报材料清单
(一)申报材料
1、2021年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书一式3份(附件1);
2、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一式3份(附件2)
3、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
(二)证明材料
1、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证明原件;
2、学术成果及科研成果申报实行代表作制度,学术论文、获得奖项、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每项不能超过3个;
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正反两面装订成册,一式3份。
(三)电子版申报材料
1、《2021年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书》、《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申报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
4、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六、有关要求
(一)各设站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广泛组织动员优秀青年人才申报。
(二)申报实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个人和推荐单位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必须承诺符合申报条件,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报人自行承担失信行为带来的相应责任。
(三)按照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为避免重复资助,对获得国家“博新计划”和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资助的博士后不允许重复申报;对获得河南省博士后项目启动资助的博士后不重复资助(可选择高一级资助);“博新人才”入选者不重复享受我省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
联 系 人:胡斌 杨光
联系邮箱:hdbhb@henu.edu.cn
联系电话:0371-22199595
附件: 1、2021年度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书
2、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3、申报人员汇总表
人 事 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