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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年度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培训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21 11:31:43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1年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培训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一)考核对象为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二)考核范围: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07号)规定的工种设置目录开展考核(见附件1);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在保管工等42个工种(见附件2)中进行。

    (三)2021420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2021年度将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充分了解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本通知及其它聘用政策有关规定后,自主决定是否申报考核。确定报考人员须签定承诺书(见附件3)。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的申报资格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31号)(见附件4)有关规定执行。因公车改革从事岗位工种发生变化的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等,可参照申报资格条件申报现从事岗位工种二级及以下等级的考核。

    (二)一级(高级技师)的申报资格条件,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27号)(见附件5)有关规定执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省卫健部门确定的定点医院中领取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且持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证书的人员、援鄂医疗队中持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证书人员、受到省级以上抗击疫情专项表彰的工勤技能人员(以下简称为“一线工勤技能人员”),可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卫生等系列工勤技能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9号)(见附件6)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现场审查确认相结合的形式。需要现场审查确认人员的申报材料,由学校人事部门统一报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现场审查确认。

    (二)个人申报。符合申报资格条件者,登录工考报名资格审查网站,实名注册后填报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并对个人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可登录河南省工考网站,“2021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安排”专栏内查看,或登录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下载查看。报名具体流程及操作要求请在报名网站“报名指南”栏目查看。

    四、培训

    (一)培训对象:2021年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二至五级考核的全体人员。

    (二)培训内容: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岗位操作技能三部分。

    (三)培训教材自愿征订,随报名缴费工作同步进行。

    (四)培训的组织实施

    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培训分级设置。培训由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一)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的考核科目分为岗位技能、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均采取人机对话考试方式,满分均为100分。

    (二)一级(高级技师)考评采取理论考试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按照豫人社办〔202127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合格人员确定

    (一)一级由省工考中心按照豫人社办〔202127号文件中的考评办法确定合格人员。

    (二)二至五级按照《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二至五级合格人员的确定规则》(见附件7)确定合格人员。

    (三)考核结束后,申报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网站查询考核结果。

    七、收费

    根据省相关文件,收费标准如下:一级(高级技师)165/人,二级(技师)470/人,三级(高级工)365/人,四级(中级工)320/人,五级(初级工)275/人(以上费用不含教材费,教材与工种对照表见附件8)。

    八、相关工作日程安排

    (一)421日—428日,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二)429日至30日,现场审查、办理报名缴费等相关手续。

    (三)5月—7月,组织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培训。

    (四)7月—11月,组织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人机对话考试和一级(高级技师)考核。

    (五)10月—12月,组织一级(高级技师)评审,公示各等级考核考评结果,下发合格人员通知,办理合格人员证书及归档材料等。

    具体时间安排,根据上级要求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请申报人员务必于428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由各单位统一将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报考费于43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劳资科(金明校区办公楼608房间)。

    联 系 人:崔少伟

    联系电话:0371-22199797

     

     人 事 处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07号)

    2.2021年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工种目录

    3.承诺书

    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31号)

    5.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27

    6.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卫生等系列工勤技能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9

    7.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二至五级合格人员的确定规则

    8.2021年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培训教材目录

     

     

     

    • 附件【2021工考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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