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 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办人〔2017〕251号)(附件1)要求,我校将开展防治“吃空饷”工作,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防治“吃空饷”工作。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对照省教育厅教办人〔2017〕251号和《河南省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豫纪发〔2013〕21号)(附件2)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防治“吃空饷”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传达到每位职工,进行全面清查,杜绝瞒报、漏报问题,同时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吃空饷”问题反弹。
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防治“吃空饷”工作,并于4月28日中午12点前将《河南大学防治“吃空饷”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人事处劳资科。不存在吃空饷的单位要形成简要说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人事处劳资科。
联 系 人:陆亚洲 李俊玲
联系电话:22199797
河南大学人事处
2017年4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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