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对我校2021年图书文博、档案、经济会计、工程、出版、中小学、卫生等系列职称考核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考核推荐领导小组
各系列成立职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领导小组,负责本系列职称考核推荐工作,在学校分配指标范围内推荐至省、市相应评委会评审。
二、考核推荐
严格实行“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考核推荐办法。
(一)公开。各系列考核推荐领导小组,要采取一定形式将考核推荐办法、申报人参评材料、考核和民主评议结果及推荐人员排序名单全部公开,增强申报、推荐工作的透明度。
(二)展示。各系列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将申报人提供的所有参评材料统一公开展示(展示方式由各系列自行确定),并组织本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阅览,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3天。申报人上报的所有业绩成果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证明展示材料的真实性。
(三)考核。申报人员在展示材料的基础上,应向本系列考核推荐领导小组进行公开述职,讲述自己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以及在学术、技术方面取得的成绩,领导小组在掌握申报人员以上情况的基础上,还应对申报人员的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四)评议。各系列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在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考核的同时,须组织本系列专家对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能力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和答辩,在评议和答辩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各领导小组根据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和答辩结果,确定推荐人员排序,并予以公开。
(五)监督。各系列在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等推荐过程中,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自觉接受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未经展示的材料一律不得上报,弄虚作假、蓄意作弊者,取消其申报资格。经过“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等过程推荐出来的人选排序名单及申报材料报人事处,由有关职能部门审核。
三、答辩工作要求
(一)答辩程序
⒈ 申报人需将参评材料提交本系列答辩小组,由答辩小组的专家提前拟定答辩题目。
⒉ 申报人入场介绍情况(时间限定10分钟):本人专业经历及主要业绩,本人获奖成果及论文、论著的主要论点、论据,本专业国内外学术、技术上的新进展、新成果等。
⒊ 回答主辩人及助辩人提出的问题(时间限定15分钟)。
⒋ 为加大答辩在评审工作中的权重,答辩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既要做出总体评价,又要分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以切实发挥答辩在人才评价中的作用,并认真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评议情况表》(附件三)。
(二)答辩内容
⒈ 以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业务经历等为依据,进行有关问题及相关问题的答辩。
⒉ 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学术、技术问题的具体办法及实际业务水平。
⒊ 审核其申报材料是否客观真实。
(三)答辩时间
从申报人入场介绍情况到答辩结束,时间一般为30分钟。
四、政策变化
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
五、切实加强领导,圆满完辅系列推荐工作
申报人和考核推荐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严肃纪律,要向广大教职工认真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在考核、推荐、评审工作中,要真正把政治素质好、科研成果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出来晋升高一级职称,以利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服务于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七、监督(举报)电话
校纪检监察专员办公室:0371-22866053
人事处:0371-22196969
附件:
一、报送评审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二、2021年度职称推荐人员排序表
三、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评议情况表
四、评审简表模板
五、系统操作说明
人 事 处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