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大学关于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规定(试行)》(校发〔2011〕91号)和《河南大学关于退休高级专家返聘的暂行规定》(校发〔2012〕9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及退休高级专家返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延长退休年龄
1.2023年8月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我校延长退休年龄条件的高级专家。
2.2021年度已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至2022年且仍需延长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
(二)返聘
1.2023年8月前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且符合我校返聘条件的高级专家。
2.2021年度已批准返聘至2022年且仍需返聘的高级专家。
二、申报材料
(一)延长退休年龄
1.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1份。
2.《河南大学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1份,并由申报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签署意见。
3.身份证复印件、正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博士生导师证明(格式参考附件5)或未结项的国家级项目材料。
(二)返聘
1.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1份。
2.《河南大学退休高级专家返聘申请表》1份,由申报单位签署意见。
三、已批准延长退休年龄和返聘的高级专家在延长退休年龄和返聘期间,须全职在校工作并按本岗位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并接受所在单位考核,对未能全职在校工作或经考核不能履行工作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者,学校将终止延聘及返聘。
四、各单位请于6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职称科(金明校区办公楼603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杨光
联系电话:0371-22196969
附件:
1. 河南大学关于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规定(试行)
2. 河南大学关于退休高级专家返聘的暂行规定
3. 河南大学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
4. 河南大学退休高级专家返聘申请表
5. 博士生导师证明格式
人 事 处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