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安排,在职教职工2022年增加薪级、2021年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和部分职务晋升人员工资变动、2022年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在职教职工2022年增加薪级工资工作已完成,新的薪级工资从2022年1月执行,2022年1月至6月期间增资金额随7月份工资发放。
2.2021年度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和部分职务晋升人员的工资晋升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增资金额随7月份工资发放。
3.根据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2022年7月起,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为教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按档案工资计算),工资项目包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国家规定基本工资提高部分、统一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基本水平参考标准。
请通知教职工关注个人工资账户。
人 事 处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