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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05 10:04:28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和《河南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开展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的在编在岗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参照执行。纳入员额制管理人员属于首次聘用到事业单位人员,不参与本次岗位调整。

    二、基本原则

    根据岗位设置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主管部门指导意见,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包括副高级、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之间本次进行逐级晋升,即:副高六级晋升五级、七级晋升六级;中级九级晋升八级、十级晋升九级;初级十三级晋升十二级、十二级晋升十一级。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职业道德和合作精神,师德优良,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履行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5.截至2022731日,在现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任职满3年,可申报高一级岗位。

    (二)具体条件

    各单位在学校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基础上,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相应岗位聘用的具体条件。

    四、聘用程序

    (一)成立机构

    在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拟聘人员的审议和推荐。各单位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分委员会,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聘用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人员可向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分委员会提出聘用申请,其中,教师系列填写《河南大学教师岗位晋级聘用申报表》(附件1),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填写《河南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聘用申报表》(附件2

    (三)单位推荐

    各单位制定岗位聘用的具体条件,并报人事处备案;对申报人员的聘用资格和条件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人选;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分委员会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各单位制定的岗位聘用具体条件(加盖公章)、《河南大学教师岗位晋级聘用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3份,A4双面打印)、《河南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聘用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3份,A4双面打印)和《河南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单位审核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A4纸单面打印,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金明校区办公楼619房间),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drsk@henu.edu.cn

    (四)组织评议

    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按照职责和分工,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提出拟聘人员。

    (五)审定拟聘人员

    学校对相关聘用工作委员会提交的拟聘人员进行审定。

    (六)结果公示

    拟聘人员经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

    (七)办理聘用

    公示结束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安排

    202285日,学校召开岗位调整说明会,并发布工作通知;

    202285-15日,个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2022年8月25日前,各单位制定聘用具体条件,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步聘用意见,并将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2022826-29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

    2022910日前,学校相关聘用工作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拟聘人员;

    2022920日前,学校审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国庆  张学亮

    联系电话:22822703


    附件:1.河南大学教师岗位晋级聘用申报表

    2.河南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聘用申报表

    3.河南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单位审核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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